纪仲已经没有力气再握紧手中的断剑,他浑身的衣着已经被冲击的褴褛不堪,一如他第一次见到陈洛时的样子。
纪仲在恍惚间,仿佛看到了一个断了一条腿的背影,那个背影朝自己竖起了大拇指。
“傻夫子……”
纪仲用最后的力气喃喃道,缓缓闭上了眼睛……
……
“纪大哥!纪大哥!快醒醒!”纪仲被人摇醒,睁开眼,一个瘦骨嶙峋的大脑袋凑到了他面前,“那个傻子又来了。”
纪仲一听,连忙掀开破兽皮,抓起枕在脑袋下的铁剑,走出了破茅草棚。
他,纪仲,今年十岁,亡人集南区甲字街第一孩子王。
靠的不是别的,就是他手上那柄铁剑。
几个瘦得不成样子的小孩见到纪仲,都一窝蜂的涌过来,纪仲用手点了点数,还不错,一个都没少。
“很好,看来那个傻子给的食物里没有迷药和毒药。”纪仲点点头,“走,跟我再去领食物去。”
众孩童兴奋地大喊,跟着纪仲走向甲字街的街头。
……
这里是亡人集,位于莽州,却在莽州的长城防线之外。
早年间这里有些哨所,是为了预报蛮人入侵而设置的,因为死亡率太高,所以在这里驻扎的都是些死囚。
朝廷允诺他们,若他们可以在这里待满七年而不死,就能赦免其罪,无数死囚为了一份活下去的希望纷纷主动来到了这里。
来的人多了,哨所就连起来成了一个集镇。因为所有人都是亡命之人,因此,又叫亡人集。
随着时间的退役,这亡人集渐渐出现了第二代,第三代,可是这里又偏偏是一个没有王法的地方,很多孩子刚刚出生,就没有了父母。
纪仲就是其中一个。
纪仲不记得自己父母是谁,只是有一个人在临死前,遇见了不满六岁的纪仲,把自己的铁剑扔给了他。
“老子有一个儿子,死了,你给老子磕个头,就当老子的儿子吧,替老子把香火延续下去。这把剑,算是老子给你的遗物。”
纪仲老老实实地磕了个头,不是为了这把剑,而是自己被叫了多年的“兔崽子”,那一天,终于有名字。
纪仲!
他用了三天时间,刨了个坑,把那个便宜老爹埋了进去,自己则抱着那柄几乎跟他差不多高的铁剑,回到了南区甲子街。
自从他半夜偷偷摸摸用这柄剑刺进一个想要抢剑的小混混的脑子里,就没有人再来谋算他这柄铁剑了,他也莫名其妙成为了整条街最受敬佩的孩子王……
……
纪仲带着众孩子走到街头,果然看到一个胡子拉碴的大叔坐在大树下,他看上去豪爽的很,就是右腿的裤管空空如也,风一吹就飘了起来。
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面前摆着香喷喷的面饼子。
那大叔看到纪仲等人,哈哈一笑,伸手招呼道:“小纪啊,快来快来,刚刚出炉的面饼子,还热着呢。”
其他小孩都看向纪仲,纪仲小大人似的点了点头,那些孩子才扑了上去,一边吹着面饼,一边往嘴里塞。
“慢一点,都有,都有。”大叔热情招呼着他们,又看向走在最后的纪仲,“小纪,昨天你答应的,吃我一顿饭,所有人都要跟着我念两个时辰的书。”
纪仲在那大树的身边坐下:“给吃的,还求着给我们书读,你怕不是个傻子。”
那大叔哈哈大笑:“是啊,不是傻子,谁来亡人集啊!”
……
春去秋来,一晃两年过去。
亡人集里建起了一座书院。
那傻夫子就像是鸟雀捡麦穗一般,托着那仅剩的一条腿,不断用白面饼子把一些小孩子骗进书院,教他们念书。
不是没有人来惹事,但直到那个时候,纪仲才知道,那傻夫子的实力强大的可怕。
听人说,他是什么“太平书院”的学子,那条腿是救同窗的遗物时被蛮族弄断的。
你说傻不傻?人都死了,还抢东西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