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生存的动物们命运多舛,一切各凭本事,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规则在这里被佐证的淋漓尽致。
身处食物链顶端的豹子也会有负伤甚至死亡的命运。毕竟,同处在食物链最顶端的动物不止豹子一种。
豺狼虎狮,象鬣獾熊都处在食物链的顶端。
它们彼此之间为了猎物和领地互相厮杀极为平常。
看着后大腿不断抽搐的母豹,金世秀莫名的心疼。
不管人类还是动物,有一点是一定共通的,舔犊之情,尽皆有之。
被母豹哺育了半个多月的金世秀即便再铁石心肠也不可能坐视母豹负伤而置之不理。
若自己只是一只幼豹也就罢了,可自己尚有身为人时的记忆。这些记忆告诉金世秀,一定要呵护孝敬自己的母亲。
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事总是让人追悔不已,所以,趁着父母健在,而自己又力所能及,就一定要为他们做点什么。
哪怕母亲是一只母豹!
金世秀迈着自己的短腿走到母豹身后,伸出自己的小舌头舔了舔母豹负伤的伤口。
豹子的唾液有可以入药的成分,这一点,金世秀是知道的。
腥臭的伤口舔上去会让金世秀莫名的恶心,但是他强自忍住了。
古人有为父吸疮以示孝的举动,金世秀自问自己并不比任何人的孝心差。
母豹却用脑袋轻轻拱开了儿子,自己用舌头舔了起来。
每舔一下,金世秀都能看到母豹仰止不住的身体震颤。
三个小姐姐玩累了,也饿了,纷纷朝母豹身下嗅着找奶吃。
金世秀莫名的心疼和心酸。
和人类一样,任何一种哺乳动物都是伟大的。
做为家中的独子,金世秀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
自己还有5分多钟的化形时间,帮母豹复仇不太现实,毕竟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
但化形为一种猛兽去捕猎应该可以?
做为非著名动物学家,金世秀也过过不少风餐露宿饮毛茹血的日子。在深山老林里研究动物的时候,饿极了什么都得吃。
野外生存之道就是细心,小心,不要脸。
要脸的人在野外待久了也会不要脸的。
金世秀用小脑袋拱了拱母豹的下巴,然后他走出洞窟,看着外面昏暗的天空,他毅然迈出了自己的小短腿。
只有五分多钟的化形时间,能省则省。
得益于豹子竖形可自由涨缩的瞳孔,金世秀在夜间的视力和白日差别不大。
唯一的遗憾就是自己太过年幼。
才两三周大的幼豹,是不可能外出觅食的,这样做的基本都成为其他动物的腹中餐,吃奶睡觉和玩耍才是它们的日常生活。
夜间林中多危险。
金世秀必须要小心翼翼的。
他再傻大胆和有孝心也不敢轻易置身自己于豹穴太远的地方,更遑论他如今只有两条小短腿了。
想走远都不现实。
不远处的树上有几只在欣赏落日最后余晖的猴子,金世秀移开目光,自己不会爬树,看了也白看。
树丛中有几只野兔在吃草,金世秀立即停下脚步。
相对于山羊,猴子这种食物,金世秀肯定更愿意把兔子当食物。
这是他身为人时的记忆和经历决定的。
再者,捕杀一只兔子的难度要远远小于捕杀羊类,猴类和其他大型动物。
其实最主要的是金世秀没有捕猎经验,他怕吼不住…
金世秀双眼紧紧盯着竖起耳朵警惕不减的野兔,目测和心算了一下大概的间距,五米左右。
还好,不远不近。
那么,化形成什么呢?
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