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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家奴崽子(2 / 4)

成为白利王南边的邻居。

不过如今对白利王顿月多吉来说,南方的木天王是最得力的帮手,他们和藏巴汗一起结为反黄教同盟。

没过多久,打冤家的队伍再次启程。

少爷带着巴桑与一群武装奴隶,沿通天河向西北走过一条河流,翻过两座山岗,终于发现了一座庄园。

庄园是个好听的说法,其实就是一座村庄,村里有个地主大院,百十户人家有八十多户都是地主大院的奴隶,这就是个庄园了。

打冤家的队伍分散开来,在庄园各处杀人放火,对他们来说,这次行动只是名义上的打冤家,实际上只是贵族少爷们的娱乐活动而已。

没人是他们的冤家,真要说的话,可能队伍里有几个武装奴隶的兄弟死在春天的战斗中,但这和贵族们毫无关系。

“巴桑,射死她!”

庄园主的夫人被绑在树上,多吉少爷挥舞着奇怪的鞭子高喊着:“射死她!”

那只鞭子的鞭杆很粗,黑乎乎的。

巴桑认识那只鞭子,是他母亲的手臂。

那年巴桑的母亲死了,巫师要做法事,正好取了他母亲的脑袋和胳膊,还有另一个家奴的肠子。

多吉少爷从小就是个善良的人,认为巴桑需要有个念想,冒险在法事中偷回了连着左手的小臂。

可惜这件事被老爷发现,后来那只手臂被烘干,把皮质的鞭子缠在一起,做成了马鞭。

多吉少爷总说:巴桑,等我成了老爷,就把这只鞭子赐给你。

贵族少爷们在旁边起哄,家奴崽子们在旁边抢夺庄园里的酥油茶吃个痛快,只有那位夫人不停哭喊。

她不知道,已经投降白利王的丈夫怎么会被杀死,更不知道为何自己会被杀死。

巴桑也不知道。

但少爷下令了,他就要这样做。

少爷说射死,那就得射死,留一口气都不行。

他其实不是哑巴。

过去巴桑认识一个很聪明的家奴崽子,总会站在老爷的角度上思考问题,老爷给他的命令是一,他认为老爷想达成的效果是二,所以他做了三。

庄园里的朗生们都以为他会凭这份聪明,被送进寺庙、或者成为新的管家。

但后来那个很聪明的家奴崽子变成了很多东西。

他不但是一张很聪明的好皮子,还是个很聪明的人头碗,而是还是好多个聪明的指骨念珠,最重要的是,他还变成了一支很聪明的胫骨号角。

每当庄园发生战争,聪明崽子的腿骨就会被吹响。

聪明的骨头有更强大的法力。

从那以后,巴桑没有在主人面前说过话,主人怎么下令,他就怎么做事,从来不问为什么,也从来不问怎么了。

巴桑依然低着头,握弓箭拉满了。

他们从小就不被允许抬起头,除了那些侍奉老爷夫人、需要照顾客人的朗生,其他奴隶都像巴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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