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军官拦在马车前。
“哪里来的?进城做什么?”
这只不过是例行盘问,张德顺早有准备,迎着军官行礼笑道:“军爷,我家主人乃新安县人士,本居于县外枫华谷中,做些买卖,只因主人之妹罹患怪病,欲寻名医救治,听闻东都汇聚万国之风,奇人异士无数,便想来碰碰运气,若是得便,也想在此寻一落脚之处,做些生意。”
军官闻言不置可否,上下打量了一下笑眯眯的张德顺,又看了一眼马车和焦大,说道:“可有文书?”
“哦,有有,文书在此,县中乡籍、沿途县衙所具过所均在此处,请军爷过目。”
张德顺从怀中掏出一沓文书,双手递了过去。
军官接过翻看了一会儿,又递还回去,看了一眼毡布遮挡的车厢又道:“打开车厢看看。”
“是。”
随着张德顺掀开帘布,只见花恺端坐车中,端着架子,对军官微微颔首,身旁还躺着白怂和张月兰。
那军官每日在城门迎来送往,见过的人物何止万千,眼力毒得很。
在他眼中,车中所坐的人年纪虽轻,却气度不凡,一身穿着虽然样式有异于当下,看似素朴,实则奢华暗敛,所用衣料见所未见,腰带上那一串水玉更晃得他眼花。
那只大尨也从是所未见,看那模样,也不知是何等珍兽。
原本还有的怀疑顿时去了大半,心中更是微虚,这莫不是冲撞了哪位贵人?
这种穿着,不是贵人也是豪商,况且还是个这么年轻的小孩,不是哪家公子,也是生于豪富之家。
张德顺在一旁一直在查颜观色,很适时地将一个锦袋藏在袖底,不着痕迹地塞到军官手中,行了一礼道:“我家小娘身患怪病,经不得风寒,还请军爷高抬贵手。”
军官暗暗掂了掂手中锦袋,他对于这东西的手感、声音都太熟悉了,感受着手中沉沉的份量,嘴角顿时微微勾起,手一挥道:“过去吧。”
张德顺拱手道:“多谢军爷。”
随即示意焦大将车赶起。
军官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叫过一个兵丁接着查验进城的人,自己跑到休息的地方,拿出锦袋打开一看,一颗颗圆滚滚的银珠子装了满满一袋,打磨的光滑无比、银光灿灿,这份量至少有十两。
他对自己的宽大处理更是满意了,不光是份量,银珠的样式做得这么别致光亮,不可能是出自寻常人家,真要得罪了自己未必能得着便宜。
“哇,头,你这是遇上贵人了啊!”
他也没避着一边的同伴,几个兵丁见了,都不由发出惊呼。
“哈哈,这些拿去,等下了差事,让兄弟喝顿好酒。”
军官倒出将近一半,一派豪爽地笑道。
这种事情是众所周知的潜规则,只要不坏事、不过分,没人会管,反而乐见其成,自然不是什么需要避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