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之曜点了点头:“那也就是说,黄忆光若是被捕,极有可能供出高英慧,那样的话,即便你回北平也没用……”
“所以,我才急着想知道黄忆光的情况。”
“你就不担心,黄忆光把你供出来?”
“他不知道我的真名。”
“哦,原来是这样……”
“哥,你在南京多年,就一点办法也没有吗?”
“特工总部是情报部门,他们很少和军队人员来往。之煜,当务之急,是尽快让高英慧离开南京,只要她走了,你也就安全了。”
“我知道。一会我就送她去火车站。不过,黄忆光生死不明,我也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要不然,将来上级问起来,我没法回答。”
“好吧,你容我今天时间,我再想想办法。”
“哥,自保为主,不用太过于强求。”
“我知道。”
周之曜轻轻叹了一口气:“唉,为了你,哥哥背叛了信仰。之煜,这件事,你可不许对外人提起,只说我赶巧路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军统的叛徒多如牛毛,万一事情败露,你哥我也只好等着上刑场了。”
周之煜说道:“哥,你放心,这件事天知地知……”
周之曜说道:“让你们那位戴老板知道倒也没什么,他是大人物,还不至于管不住自己的嘴。只要瞒住下面那些虾兵蟹将就行了。”
周之煜笑道:“让你这么一说,我也成了虾兵蟹将了。”
周之曜板着脸说道:“别跟我嬉皮笑脸的,赶上我心情不好,保不齐就来一个大义灭弟!”
周之煜笑了笑,若有所思的沉吟不语。
“想什么呢?赶紧回去把高英慧送走,越快越好!”
周之曜催促着说道。
“不着急。下午四点的车,去早了也没用。”
“下午四点……你打算让她去哪里?”
“湖南。”
“去湖南好。那边是国统区,以她的身份,应该不会有危险。唉,你们啊,年纪轻轻干点啥不好,怎么都入了这一行……”
周之曜摇头叹息,脸上一副万分不理解的样子。
周之煜沉默了一会,开口说道:“哥,那辆福特轿车是哪来的?”
“偷来的。我也豁出去了,信仰都能背叛,当一回贼也没啥了不起的。”
“干嘛不用这辆吉普车?”
“这种车太显眼,一看就是军车。开着它,我还不如投案自首算了!”
“提前准备好衣服、车辆,转眼间就如同换了一个人。哥,你的这些手段,比起真正的特工也毫不逊色。”
“特工就这两下子?要我看,但凡有点脑子,都能想出这些办法……”
周之曜打开铁盒雪茄,拿出一支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叹道:“唉,还剩最后一支了,舍不得抽,过过干瘾吧。昨天我打听过了,知道这种牌子的雪茄多少钱吗?五块钱一盒!我的乖乖,早知道这么贵,拿去黑市卖了多好。”
周之煜忽然说道:“哥,今天、我正式向你道歉!”
周之曜闻言一愣:“道歉?道啥歉?”
“从前,我对你有误解。汪镜卫认贼做父,卖国求荣,背叛国家民族。我以为你和他没什么不同。现在,我知道,我错的有多离谱。”
“所以,你很少给我写信。”
“是的。”
“之煜,这就是信仰的不同,如果不是因为你牵涉其中,我怎么可能……唉,算了算了,不说这个了,越说越上火。”
周之煜闭了嘴,脑海中却浮现了一幅画面……
在阿祥小吃摊子结账时,周之曜和阿祥站在灶台前说话。
当时,阿祥一直在洗碗。
只看两人的表情和当时的场景,都会认为只是熟人之间极为平常的闲聊。
而周之煜注意到,阿祥洗的其实是同一个碗——洗完了放到一边,再拿过来洗一遍,如此反复。
过于专注倾听别人讲话,很怕漏掉了一个字,才会出现这样的心不在焉。
问题是,闲聊而已,有必要这么认真吗?
从周之煜的角度来判断,更像是特工人员在传递情报。
一个说,一个用脑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