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贯等于铜钱一千文,或白银一两,四贯合黄金一两。
金银只可以用来领用钞票,不许流通。
持有金银者,不许私下交易,只能卖给政府。
洪武十年规定,一百文以下的数目用铜钱支付。
商税的输纳,七成用钞,三成用钱。
洪武二十二年,由于流通的需要,加印发行小钞,分十文、二十文、三十文、四十文、五十文共五种。
在形制方面,大明宝钞四周有龙纹花栏,上面横题的大明通行宝钞六个字。
花纹栏内两边各有四个字一行的篆书:“大明宝钞,天下通行”,中间有钱贯的图样。下面则印明为中方省或户部奏准印造,与制钱通行,伪造者斩,以及告发者的赏银数目。末有洪武年月日。
洪武以后,虽然继续发行,但仍用洪武年号。
一贯的大钞,长约9.5市寸,宽为6市寸,一贯以下的小钞,长宽都小得多。其形制大小钞没有多大分别。
明代实行的纸币制度与宋元比较有三个明显的区别,一是在实行纸币制度的二百多年间,只有一种形制的钞票。这与元朝的纸币不同。
元代在几十年间,自己的钞票改了几次名称。
二是明朝的纸币不实行分界的办法,由于旧钞越来越多,以新换旧、从中舞弊的倒钞问题十分突出。
在通货膨胀日益严重的情势下,商人对钞票的新旧加以差别对待,同时税务、钞局官员,利用新旧钞票价格的不同,强迫人民用新钞纳税,他们则换成破烂钞票送缴国库,从中取利。
三是白银的流通越来越广,信誉极高,终于成为明朝的正式货币。在白银流通不断扩展的形势下,大明宝钞的流通范围却越来越小,以至完全退出流通领域。
正统(公元1436年)以后,宝钞已不通行,只有官傣还是用钞折付。
由于纸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具有许多优点,在纸币已不通行的情况下,仍被许多人认为有必要保存。
直到大明末年,还以钞票来代表货币,或称钱钞,或称钞银,而实际上支付的却是银或钱。这说明纸币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另一方面,由于纸币易于印制,易于为统治阶级利用来作为搜刮民脂民膏,弥补财政赤字的工具,直至明王朝即将灭亡的明末,仍念念不忘发行钞票。
天启年间(公元1621年),由于财政困难,给事中惠世杨曾建议用钞。
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给事中何楷又请行钞。
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蒋臣的行钞建议曾获得在朝掌管财政的大臣倪元路等人的赞同。
最高统治者思宗朱由检更是争不可待,愿行钞法。
当时,户部议行钞法有许多好处,一日造之本省,一日行之途广,三日资之也轻,四日藏之也简,五日无成色之好丑,六日无称兑之轻重,七日革银匠之奸偷,八日杜盗贼之窥伺,九日钱不用而用钞,其铜尽铸军器,十曰钞法大行,民间货卖并可不用银,银不用而专用钞,天下之银可尽实内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