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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四章 十年来最强新秀?(2 / 3)

詹姆斯早在高中时期就已经名满天下,注定要在NBA闯出一番事业。而保罗只是一个贩卖复古球衣的小贩。

机缘巧合,两人相遇。

保罗那天没有穿自己平时爱穿的Polo衫,而是穿了一件NFL传奇四分卫沃伦·穆恩的球衣。

最巧的是,詹姆斯当时穿的是另一位著名四分卫迈克尔·维克的球衣。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两人一对视,一生的交集就此发生了。

只不过,保罗身上的球衣是原版,詹姆斯身上的球衣是复制版。

没人知道当时两人是否有过尴尬,又是以怎样的方式开场。反正最终的结果是,詹姆斯从保罗手上买了球衣,而保罗则和詹姆斯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后来保罗回忆,詹姆斯当场就表示出很想要球衣,保罗没有犹豫,直接就给了他。

众所周知,像詹皇这种心机深重,目光长远的家伙,喜欢办事情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的人。

保罗有着令人惊讶的聪明才智,但他现在作为经纪人也只是个菜鸟。

当着采访的面如此宣扬詹姆斯,声称他是十年来最强新秀,绝不是明智的选择。

十年来?这是什么概念?

从1993年算起,NBA涌入了多少豪杰?希尔、基德、Dor.Mo、加内特、艾弗森、科比、邓肯...

一个高中生,何德何能敢自诩十年内最强?

保罗对詹姆斯的吹捧,自然而然地引起了ESPN专家史蒂芬·A·史密斯当场就对詹姆斯产生了十分的恶感,碍于自己的职业,没有当场表现出来,但这不妨碍他从此走上詹黑道路。

就一个很有名气的高中生,反了天了还?君不见达柳斯·迈尔斯那傻帽乎?天赋能当饭吃吗?

之后的篇幅属于安东尼,这位近年来罕见的超级大一新生,新秀赛季就以绝对核心带队夺冠,这在NCAA历史上都是罕见的。

NBA已经迎来了追求天赋的时代,辍学生数不胜数,安东尼这种一年级就放弃学业宣布参加选秀的超级新秀更是屡见不鲜。

当记者问到最想去哪支球队效力时,安东尼答道:“从小到大我一直都在赢球,我想去一支可以赢球的球队。”

但凡是握有乐透签的球队多是烂队,唯一一支乐透强队是谁呢?答案呼之欲出。

安东尼的采访,给了一个意向。

“卡梅隆想去底特律?”

电视机前的莫蒙尘也有些意外,如果安东尼脑子没有进水的话,他应该知道,来活塞的他得从替补打起。

而且他的情况和埃迪·库里不同。

库里的竞争对手是布拉德·米勒,而他的竞争对手是希尔和吉诺比利。

从位置上来说,安东尼是完完全全的三号位,所以,他的直接竞争对手是希尔,只有竞争不过的时候,才会像当初的里基·戴维斯一样瞄准首发二号位。

希尔刚完成了双一阵+FMVP的赛季,年方31岁,按照正常轨迹,只要不遭遇大伤,35岁之前,他都能保持不错的战力。

安东尼能在希尔35岁之前反超并取而代之吗?

应该说,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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