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你是在和我闹脾气,还是在和我撒娇?”回一笑的关注点,已经没有在韦哲礼说了什么上。
她想的更多的,是韦哲礼为什么会这么说。
撒娇?
闹脾气?
韦哲礼长这么大,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两项功能,尤其是在回一笑面前。
“眸眸本来就嫌弃我的手了,要是我家里还乱七八糟的,就肯定更不招人待见了。”韦哲礼借着胃疼,反倒可以实话实话。
“那你怎么不说你智商还特别不行呢?”回一笑有点无奈,却也没办法像以前一样,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
她把韦哲礼的手拿起来,翻来覆去地看了两遍。
公平一点说。
韦哲礼的手,其实还是优于大部分男生的,至少属于中上水平。
他的手掌很大,手指不够纤细,有一点偏肉。
以男生来说,这样的大手掌,是很能给人安全感的。
和艺术品有差距,但绝对实用。
“眸眸果然越来越嫌弃我了。”韦哲礼结束了像刺猬一样蜷着的动作。
吃了药之后,他的胃已经没有疼到受不了的程度。
回艺女士的限量版G650后排只有两个座位,并且中间是隔开的。
韦哲礼蜷缩着的时候,还能往回一笑那边靠,坐起来,就会有隔很开的感觉。
“是挺嫌弃的,等回去了,带你去做个全身检查,看看你除了胃有毛病,是不是脑子也有毛病。”
回一笑嘴里尽是嫌弃,却没有放开韦哲礼的手。
还是有一下没一下地帮他按着虎口。
当着她的面,韦哲礼只要不是难受到不行,就肯定不会表现出来。
这和回一笑,简直截然相反。
三岁那会儿,回一笑从瑞士回到国内。
她只用了一个小时,就爱上了韦秀琴女士的饭。
从那以后,回一笑每一顿都和几天没有吃过饭似的狼吞虎咽。
最终的结果,就是每一顿都吃撑。
韦哲礼一会儿给她按虎口,一会儿给她揉胃,还有更多的时候,是托着回一笑满院子走。
托着一个人走要比拖着一个人走的难度大很多。
回一笑撑得不想动,这种走法,她几乎所有的体重,都会加到韦哲礼的身上。
这种日子,整整过了两个月,直到回一笑发现自己穿不下原来的那些公主裙了。
身高一点没涨,肚子整个变圆。
三岁的回一笑,可比现在爱美了很多。
毕竟她那会儿,除了吃好吃的,就只剩下把自己打扮漂亮这一件事情。
那时候的韦哲礼,是真的有点……不太近似于人类。
没有一件衣服是合身的。
见到回一笑的第一眼,韦哲礼就神神叨叨地拉着回一笑躲在长椅底下。
让回一笑的裙子,和满地的泥沙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要是离开这栋房子,在小区里面晃荡,多半会被当成流浪的小孩,给送到警察局。
如果无人认领,下一站,估计就该是福利院。
回一笑并不是很喜欢这个每天托着她满院子里面消食的小野人。
却又没办法太过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