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外,往来穿梭的人流中,立着一个孤独的人。
他一身休闲的装扮,在焦急往来的人群中,随意地站着,透露出一股与周遭一切截然不同的慵懒随性。
他不是归人,是个过客,背上的背包,彰显着他的身份;
嘴角的香烟,燃烧的是一个浪子的忧伤;
于这个小城,他是一只滑过天空的鸟。
希望不会有一个明媚如花的姑娘,爱上他。
但她们又怎能不爱上他!
就像刘海注定会爱上吹过的风。
那是轻舞飞扬的起点。
......
以上,是吕可自我陶醉的认知。
事实上,当姜至坐着出租车,在站外的广场兜了半圈找见吕可的时候,他是又好笑又感动。
只见一个年轻男人,穿着当下流行的宽松肥大休闲服,单肩背着个背包,嘴里叼着半截烟,无力地斜靠在路边的树上,汗水将几缕刘海粘在脸上,看上去可怜又无助。
他或许是想浪,但给人的感觉却像流浪。
“狗东西!”
姜至推门下车。
“草.......”
吕可的骂声刚开口,就看见沈知墨跟着走下的俏丽身影。
“草......木无情人有情,怎么样,哥们儿大老远来看你够义气吧!”
沈知墨噗嗤一笑,姜至翻了个白眼,“你什么德行就别装了。”
吕可正要说什么,姜至上前一步,跟他重重一抱,轻轻捶了捶他的后背,轻声道:“谢了。”
吕可双手摊开,看着沈知墨,“知墨啊,这你可亲眼看见的,是你家男人主动的啊!”
你家男人......沈知墨红着脸啐了一口,姜至笑着搂着他的肩膀,“走,先安顿下来,咱们宵夜去!”
.......
“华夏的大小城市,似乎都能拥有同一种气质,那就是在日出而作时的拼搏流汗不知疲惫,与日落而息后的慵懒闲适宁静淡然,似乎只有这样,这一天才算完整。农耕时代的那一缕炊烟,依旧萦绕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中,久久不散。”
坐在街头的烧烤摊上,吕可撕下一串牛肉,舒坦地靠在椅子上感慨。
看着姜至抬头看着他,吕可一脸单纯,“你这是什么眼神,这些话对我这种天才而言,不应该是再平常不过的吗?”
姜至笑着道:“你的自信要是能分我一点,我觉得我都能上百家讲坛讲课了。”
“百家讲坛这种地方,这对我至哥而言不是手到擒来的么?”吕可举起酒杯和姜至碰了碰,挤眉弄眼地道。
小小的烧烤桌旁只坐着他们两个,因为吕可的到来,沈知墨便主动提出要回宿舍住,给两个久别重逢的兄弟腾出时间和空间。
姜至干脆地将一杯酒一饮而尽,笑着道:“你不是才报到上班吗?怎么突然过来了?总不能真因为我那天调侃了你几句吧。”
吕可也将杯子里的冰啤酒全部倒进喉咙,满意地咂摸一下,“这两周是入职培训,我跟培训老师混熟了,提前请了半天假,还可以晚回去一天,干脆就过来看看你们。”
姜至微微担忧道:“你就这么跑出来,家里知道了不会把腿给你打断?”
“那不会。我想办法找我姐吵了一架,就算被发现了也我爸妈也只会以为我是负气出走,注意点只会在我这脆弱的心理,和我姐霸道的作风上,不会太生气的。”吕可得意地道:“这就叫以小错换大过。”
想起印象中那个果决精明的女强人就这么背上了一口结实的锅,姜至扯了扯嘴角,“我要是你姐,估计我心里就一个念头。”
吕可好奇道:“什么?”
“此弟不宜久留。”
吕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