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看到有老翁收网,罗小丰走过去观瞧,以为是大鱼,结果竟是小龙虾。
只见老翁把小龙虾倒进箩筐,只一网,便将半人高的箩筐装满。
旁边一女子走来,牵起筐绳,便要背起来。
可能是这筐实在太重,女子评估失误,脚下一软,险些滑落水塘。
“小心”罗小丰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扶住,待其站稳后,又帮她背好箩筐。
女子微微欠身:“多谢公子。”
罗小丰心道,生于水边的女子,果然漂亮,皮肤之白嫩,连紫夜都差着几分,可惜身形小了些。
水塘边上,土质松软,还常有泥泞。女子负重,没走两步,只听“啊”的一声,扭了脚踝。
“没用的东西”老人破口大骂。
女子俯下身,捂着脚踝,表情痛苦。
罗小丰做为三好青年,路见不平一声吼,决定该出手时就出手。
“我来帮你吧。”
说着,罗小丰单手抓起箩筐背带,胳膊一扬,把箩筐轻松搭在肩上。
女子见此动作,眼里尽是崇拜。
在她印象里,村里最有力气的男人,尽管可以单手拎起箩筐,甚至一肩单扛也不在话下,可是担上以后,还能气定神闲,若无其事,就是常人所不能的了。
一直来到女子家里,罗小丰都是一个动作,那样子就像拎了一筐空气。
“公子好力气,我打了水,您去洗一下吧。”女子忍不住夸赞道。
二人正在前屋交谈,里面突然有人问道:“招娣,是谁呀?”
“奶,我崴了脚,是一个好心的公子,帮我把箩筐扛回来的。”
招娣向里面解释道。
“哦,原来你还有个奶奶。”
招娣点点头:“我爹妈走了,我跟我爷奶一块儿过。”
罗小丰洗完手,招娣立刻递过来一条干手帕。
“不用擦,我这就走了。”
“快正午了,公子要不就留下来吃饭吧。”
“那怎么好意思。”
“没什么,百姓家里,都是粗茶淡饭。不过今日的虾,有点多,除去要往城里送的,还能余下一些,公子不嫌弃,中午我们请公子吃虾。”
“你这些虾,还要往城里送?”
“嗯”招娣点点头:“本来是有人来收的,但是前几天大雨,路被冲坏了,马车过不来。”
说到吃虾,罗小丰有所心动。能让大部分男人失去抵抗力的,除了黑丝,就是小龙虾。
“那好吧,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罗小丰一副馋相,转念说道:“可是你这个脚,明显是脱臼了呀,又如何往城里送虾。”
“没事,扛几天就好了。”
“不是扛的事。”罗小丰让招娣坐下,把她手上的毛巾,盖到脚踝处,“你忍一下。”
话音刚落,只听“咔嚓”一声,罗小丰轻松把脱臼关节归位,招娣痛楚过后,一身轻松。
罗小丰也没闹明白,自己什么时候有了这正骨的本领。
正午时分,老爷子回来,手里又拎了半筐小龙虾。看到罗小丰,并没跟他说话。
似乎老人家永远都是一副别人欠他二百吊的表情。
到了吃饭的时候,招娣端上来一大盆小龙虾,香气四溢。
招娣先给她爷奶盛了米饭,然后又给罗小丰盛。
期间,只有老太太偶尔跟罗小丰搭几句话,老爷子始终不发一言。
招娣似乎很怕她这个爷爷,所以也不敢说话。
罗小丰自己也无心说话,只顾吃了。心道,这小龙也太好吃了,比前世大排档的,简直要好吃几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