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可以给本章一个名字,路易很愿意叫它——十七世纪巴黎的表面工程之一。
集市显然已经经过一番打理,他听到的叫卖声来自于一个面色红润,高高挺着胸膛的女人,她的摊子上摆满了在这个地方应该非常少见的菊莴、白芦笋、洋蓟、防风(萝卜)、卷心菜、生姜与甜菜根,除了防风,卷心菜与甜菜根之外,这些蔬菜都不是平民可以买得起的,更别说现在的巴黎——可能一些较为拮据的商人或是贵族也不行。
等国王等人下了马车,踩着高高的木屐踩在泥泞的路面上,走向那个摊贩的时候,她那双白净肥胖的小手更是暴露了她的真实身份,当然,这无可厚非,毕竟在圣日耳曼昂莱的时候,王太后等人已经窘迫到典卖珠宝衣服,却还要在回巴黎时接受一位绅士的款待时,拒绝了他的夫人前来服侍王太后饮酒,因为这是伯爵夫人以上的女士才有的资格,据说那位绅士的夫人听到这个消息,就哭得昏厥过去。
王太后安妮很认真地购买了一些白莴苣,卷心菜和甜菜根,交给玛利.曼奇尼小姐提着,那只精巧的篮子提手上还包裹着丝绸,免得割伤小姐娇嫩的手,英格兰的玛丽王后与亨利埃塔公主也各自挑选了一些干净的蔬菜,交给他们身边的侍女路易丝,国王的视线落在她身上,又很快地移开了。
没人知道国王的视线在路易丝的手套上停留的时候,她有多么紧张,她的父亲克雷兰是个狼人,她当然也是,但要是看她的小手,是无法察觉到狼人特有的征象的——她一要到巴黎来,去服侍公主,她的父亲就狠下心,用钳子把她的无名指截断了一截,这样她就算变成了狼人,也会少一支爪子,而且那根手指上没有指甲,但除了用餐与服侍公主更衣的时候,她可以不脱下手套,这样就不会被人发现。
路易看着她没别的意思,只是看究竟有多少人选择了他喜欢的白莴苣,然后他挑了王弟菲利普喜欢的洋蓟,王弟与其说是喜欢吃这种蔬菜倒不如是喜欢玩儿这种蔬菜,因为把它一瓣瓣地剥下来很有趣,而且只吃末端的一点更合王弟的心意,毕竟他和大部分孩子那样对蔬菜无比厌恶,完全是在国王的要求下勉强为之。
最后国王在菊莴叶上停留了一会,是的,这是玛利喜欢的蔬菜,他的手指慢慢地挪开,这有点不合礼仪,但他最后还是在玛利殷切的目光下将一把菊苣放进了小女巫捧着的篮子里。
亨利埃塔公主有点难堪,对于母亲与兄长的期望她一直了然于心,法国的王太后安妮与马扎然主教虽然对此一直持着反对态度,甚至有意污蔑她对父王查理一世的感情——她也在母亲的教导下明白了如果他们坚持原来的想法,也许接下来的流言就让她的身份被质疑,因为当初亨利埃塔公主并不是在英国宫廷里诞生的,她生在埃克塞特,德文郡的一个河边小城,并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被托养在那里,两岁后才被接到巴黎。
人们一可以攻击她是否还是原先的亨利埃塔公主,毕竟婴儿每天都在改变;二来可以攻击她并非查理一世的血脉,在此之前,我们都知道,玛丽王后因为宗教信仰的问题,与英国的新教教徒们相处的并不愉快。
但康沃尔公爵查理离开之前,仍然认为他们或许有转圜的余地,他接触过路易,那是个温柔的孩子,如果康沃尔公爵可以回到英格兰,成功加冕,那么他的妹妹就是毋庸置疑的长公主,有这样的身份,加上爱情的筹码,想要继续英国与法国之间的联姻也不是不可能。
要说亨利埃塔喜欢路易吗?当然,虽然她还是个孩子,但在这个年代,孩子们成熟的比树上的果子还要快,亨利埃塔的母亲是十五岁嫁给查理一世的,在诸位公主中甚至称得上晚,十二岁就出嫁的公主大有人在,一般来说,在公主**岁的时候,人们就开始为她寻觅夫婿了。亨利埃塔是1644年出生的,现在已经七岁了,从还在襁褓时她就没能享受过一个公主应有的尊荣,在巴黎寄人篱下,圣日耳曼昂莱的窘迫生活更是令她印象深刻,更不用说,若不是路易的命令,她或许也会夭折在持续的高热里。
她对路易产生了近似于眷恋的情感完全是正常的,但就算是这个微薄的希望,也被王太后与马扎然主教联手扼杀在摇篮里。王弟对她的敌视近似于毫无理由,但对于这位玛利.曼奇尼小姐,却以一种纵容的态度允许她接近国王,因为她身份卑微,就算国王真的爱上了她,她至多也只能成为“官方皇家夫人”——从十五世纪末开始,每个宫廷都有这样的配置,她们可以获得爵位,有一桩令人满意的婚事,卖官鬻爵甚至贪污受贿,甚至参与政事,但她们是绝对不会影响到国王的婚姻。也永远无法窃据王后的位置。
亨利埃塔公主看着曼奇尼小姐眼中的光,她真不知道谁更可悲一些,是她,还是曼奇尼?
路易并没有注意到女孩们的眼神,他更关注被粉饰与清理过的街道,虽然墙面能修饰,建筑的本身却不可能轻易改变的,此时的建筑几乎都在四层以下,红孩子集市的房屋算得上整齐漂亮,按照传统与需要,一层对着街道开门,是可供出租或是自用的店铺与酒馆,二层是主人的居室——从窗户外悬挂出波旁的鹫尾花旗帜,虽然做工粗劣,但颜色鲜艳,三层四层与阁楼或是出租给别人的卧室,或是提供给雇工的住所,有几扇小窗开着,可以看得见好奇的眼睛,一个年轻人从里面伸出帽子,热烈地挥舞了几下。
虽然他很快就被同伴拽了回去——应该是马扎然主教对他们的要求,但国王还是被逗笑了,他举起自己的帽子,优雅地向那个窗口回礼。
路易不知道那个莽撞的小伙子有没有看到自己的回礼,但得到这样的拥护远比接受大臣与教士们的恭维更令他高兴,他不知道的是,那个青年肩膀上佩戴着的是浅栗色的肩带,也就是说,他是孔代亲王军团中的一个实习军官——确切点来说,很快就不是了,因为他在前一年在洛林附近的战役中参与了对防御工事的设计,又在在香槟地区的攻防战中英勇作战,他的名字很快被孔代亲王知晓,他受召唤到巴黎来,是要接受亲王的奖赏以及被提升为“骑兵军官”的。
他的同伴简直可以说是不敢置信地看着他:“塞巴斯蒂安,”他小声地喊道:“那是国王!”
“是的!”塞巴斯蒂安.沃邦兴奋地说:“你看到了!我向国王行了礼,而他回了我的礼!”
“那又怎么样,”他的同伴说:“我们忠诚于孔代亲王。”
“而孔代亲王忠诚于国王。”塞巴斯蒂安立刻说。
他的同伴停顿了一下,事实上很多人都知道孔代亲王对王室并不尊敬,从王太后安妮到国王路易,从马扎然主教到王弟菲利普,都是他抱怨的对象,而他的士兵,当然,更多地是在为给他们饷金与赏赐的孔代亲王效力,他们之中的一些人或许这一生也不可能见到国王,对王室更是毫无概念。
从圣日耳曼昂莱到巴黎,人们都在传说,要么是孔代亲王,要么是奥尔良公爵加斯东,成取代路易成为国王。但这样的话显然无法和他的朋友说,他之前还以为塞巴斯蒂安所表现出来对国王的热忱与忠诚只是伪装,现在看起来是他大错特错。他忍不住头痛起来,深深地为之后的觐见(孔代亲王)的担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