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玛利说:“现在你可以睁开眼睛,去看看那只水晶球了。”
国王依言睁开了眼睛,他看向水晶球的时候,最初看到的还是白色的浓雾,但几秒钟后,浓雾就逐渐散去,他首先看到的是一片黑色与白色,正在上下起伏,在想到一些不和谐的东西之前,视角突然产生了转变,他才明白之前看到的是富凯的一只袖子,袖子里伸出的手捏碎了一点面包,丢在像是窗台的木板上,那个“镜头”就又迅速地摆动了起来,一上一下的晃得让国王头晕,国王转向玛利,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玛利就恶狠狠地喊道:“看我干什么!看水晶球!”
国王卡住了,只得乖乖从命,幸好这时候“镜头”已经不再摇晃了,它被拉到了很远的地方,但还是注视着富凯,这位先生已经不再摆出那副兢兢战战的可怜模样,他面色深沉地看着远处,手里正拿着那封国王交给他的信,这封信很有可能送了他的命,但也有可能成为他踏上锦绣之路的第一步台阶,只看他怎么选择——路易的视线在他身上停留了一会就移开,去看周围有没有看似与他交谈或是往来的人,然后随着“镜头”移动,他看到了客栈内的景象,只可惜这座客栈就和其他的旅店那样,统一的肮脏与简陋,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但至少可以保证他正在旅途中。”国王轻声说。幸好此时正是早晨,富凯先生用餐完毕(也就是那块面包),动身出发,金色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而不是脊背上,这说明他正在往东面走,列日位于比利时与法国阿登的交界处,也就是说,在赫泰勒的东侧,巴黎、奥尔良与波尔多都在西侧——富凯先生不是向他们的敌人那儿去的。
“你的……这个,”国王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能够看到多远?”
“这要看那支玫瑰的气味能够在他身上留多久,”玛利说:“我的白嘴鸦是嗅着气味追踪目标的,淡了就会找不到。”
“那真是太好了,”国王说:“看来我们能够看着他抵达列日。”
“我怎么不知道那支玫瑰的气味能够维持那么久?”玛利奇怪地嘀咕道。
国王笑了:“因为富凯先生一定会把它留着,如果他顺利完成了我交托的任务,他就会在回来的时候把它给我看。”
“你怎么知道?”
“因为是我,我就会这么做。”任何人,包括国王,都会乐于看到哪怕只是一点小小的恩赐也能被人铭记于心的。
“男人!”玛利叹着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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