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靠我们两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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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不是不愿意叫醒多莉丝吗?”
这倒也是。
只是,靠我们两个人真的能成吗?!
没有太多的机会思考,那群鹿向人冲来过来。
这不对劲吧!
很明显不对劲了。
不管是鹿还是什么食草动物的,大多都是听到风吹草动就赶紧溜走。
就算是小孩也不例外。
更何况在它们鹿群的眼中,我们直立行走的人本身就是一种怪物。
即使是小孩也会带给它们恐惧。
这群鹿不仅不跑,反而对对于它们来说是怪物的怪物发动攻击。
更加骇人的是它们的速度比白天的狼群还要迅速。
自然界中,狼是捕食鹿群的动物,而鹿呢,则是被狼捕食的动物。
如果吃不到鹿,狼就会饿死。
如果跑不过狼,那么鹿就会被吃掉。
在这种你追我赶,优胜劣汰的情形下,两者的不断地军备竞赛只会让彼此的速度越来越快。
可是人不一样,自从人会使用并且制造出强大的工具以来,关于逃跑的这项能够逐渐演变成了战斗。
想要从这群鹿中逃跑是不可能了,我们这里也没有能够转移它们注意力的尸体。
只是,两个人对付七只晶石鹿,有点以卵击石的感觉啊!
我丝毫没有怀疑玛丽的能力的意思,我是对自己能力的保留。
然而...
然而。
红眼的晶石鹿可没有我那样对于的“深思熟虑”,它就只有一个想法。
(“把前面的怪物杀死,然后我就可以饱腹。”)
顺从着本能的目标,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低头冲刺,头上的鹿角就是最有效的武器。
那生长得如同树木枝丫一样的鹿角错综复杂的模样的确是可怕的。
没有刀剑那样整齐的外表,只是像仙人球一样的刺堆扎人也是很疼的。
更不要忘了还有动量的加持。
说不定能够直接穿刺人的胸脏,将人插到它的鹿角上。
直线的冲刺我最喜欢。
火球飞出,但是这次我并没有像之前一样收敛力量。
火球除了本身具有伤害,击中物体和地面还有一个爆炸性的范围伤害。
是的,不单纯的子弹,这次是榴弹式的火球。
没有打中晶石鹿,但是却打中了晶石鹿旁边的泥土。
泥土飞溅,在影响晶石鹿的行动上也是起到了一点作用。
不过,这作用好像没多大影响。
如果对手是狼的话,这头鹿下一秒就要被狼给抓住了我。
可我不是狼,我不是逃跑,而是以攻代防。
只是影响晶石鹿的话根本就没有达到我的目的,我的目的是杀死晶石鹿。
好在,影响它们的行动不是没有效果的。
只要速度下降,用小太阳火球合理地引到,那么击杀也只是时间问题。
轰隆~
轰隆~
轰隆~
晶石鹿像印度电影主角一样飞身躲子弹,啊不是,躲火球。
那矫健的身姿,那灵活的走位,它不会远程攻击还真是可怜。
莫非它是某联盟河蟹转世,祖训就是。
“但凡我能平a我都可以反杀你。”
很显然,它前世河蟹没有办到的事情,今生的晶石鹿办到了。
看来投胎转世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只是,我可不想成为晶石鹿的头上冤魂。
全身是七彩晶石的野鹿攻击的目标是玛丽,而我面对的是那些身体部分携带着晶石的野鹿。
终于在第三轮的火球术中,我成功地击中了三只晶石鹿中的为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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