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吧骂吧,你们的命在一手掌控之中,你们又能奈我何?’。
那群泥腿子对他心生恨意,但命最重要啊,最终他们只能过着日渐颓废的日子。
控制了这群泥腿子,整个小巫村没人会反抗他,也没人会去告密,因为带着面具,没人知道他的真实面目是什么样。
然后,他让忠诚于他的四条狗依计行事。
先在四个村口放四个箱子,过路者每人5两银子,不守规矩者死。
然后,两人带着一批招收的手下去劫杀不守规矩的人,一人每个三日负责在黑雾笼罩的村子里头给每家每户发药。
为什么要给这些泥腿子发药?
必须给他们希望啊,这样他们才不会反抗。
最后,由第四条狗帮他拍卖劫杀到的货物,而且是低价拍卖,这样才有那些贪婪的江湖人士愿意买。
毕竟,即便是倒买倒卖也算小赚一笔。
双赢之下,这些江湖人士不仅不反对村里的规矩,甚至还会维护。
至于他?
严寻嘴角勾起抹奸笑:“除了两年前去过一次小巫村,老子就再也没进去过,谁能知道我的身份?谁又能找到我?”
“那些所谓的心有侠义的江湖人士如果要为民除害,你们试试?真正的解药在我手中,如果他们敢乱来,那300村民就等死吧。”
“最近村里来了很多巡捕,当我不知道?”
“我看不到村里的情况,但我能在山下看到你们上山的身影呐,一群蠢货。”
“你们应该调查出来了那四条狗了吧?”
“但你们敢动手么?”
“如果300村民因你们而死,你们也要受罚吧?”
“现在,你们是不是在找我?”
“呵呵。”严寻不屑地笑了笑,“谁也找不到我,因为,我是阎王。”
正在这时。
“阎王?”一道飘忽的声音传来。
严寻眉头一皱,旋即身形颤了颤。
正是这一颤,一阵风声响起。
当他迅速转身而望时,“嗤——”一把长剑从他身体里贯穿而入。
他抬头正视前方,一名里衣为白、外袍为黑的黑纱斗笠人立在他眼前,右手持剑贯穿了他的身体。
不,这不是人?!
严寻双眸一瞪,面色大惊。
只见眼前之人转瞬间消散,仿若化作泡影的虚影一般。
人呢?!
陡然!
一道反光刺进他的眸子,让他下意识眯眼,可他的脖颈上却是出现一把长剑。
这是那斗笠人的剑?
那么,他在我的身后!
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