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巧合,但我们却没有资本再回古阳冒这个险,因为稍有不慎,便会让大家全军覆没。若是如此,不如继续延这条山路前往高埔河边的渡口,高埔河虽然还在古阳县范围内,但却并未流入古阳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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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而是经过古阳县东边的银湖村。我们完全可以从这乘船延高埔河逆流而上,前往埔阳县,避开古阳县城,而后再转道其他主城。”
“至于其三,也是最重要一点,那便大家眼前的是这位军爷其实并不可信,若张某所想不差的话,这位军爷,恐怕和山匪关系密切,若非如此为,为何你和你的同伴第一时间不逃往古阳县,而是前往这处古阳县外的渡头呢?我想,这是因为你们驻守的队伍早就知道古阳已经没有艄公架船出航了,我说的对吗?”说罢,张胜长枪直指这位后来的官军。
“胡说八道,本大爷在高平当了五年兵,高平西城卫队谁不知道,大大小小剿匪上百次,你个小娃子莫要信口雌黄,诬陷官军,小心我上报朝廷治你的罪。况且古阳就算没有了艄公出航又怎么样?不是还有船吗?难道我们这么多人还不能夺下几条船自己出航吗?”这官军犹自强硬的说道。
“不错,刘腾飞和我们是同一城门守军,共事多年,还曾经多次与我等一同随高平城守备黄文耀大人扫荡山匪,怎么可能与山匪有勾搭。而他提议前往古阳,兴许是方才被山贼围堵,一时间没有想得不够细致,张兄弟,这中间怕不是误会了。”车队里幸存的另外两名官军虽然见识过张胜的厉害,被他带人救出重围,但颇有交情的战友被指责为叛徒,他们还是必须站了出来说打圆场的话的。
“其他暂且不谈,大家看这位官爷虽然血染战袍,但其实全身上下除了腿上的两处刀伤外,并没有其他伤口。而他的佩刀刀刃长度目测有三尺七寸。若是正常杀敌,对方溅出的鲜血应该只是少量随机沾在全身各个部位,而不会像这位军爷一般集中喷溅在胸部上方靠近领口处。且从此处血迹看来,恐怕对方只有近乎贴在这位军爷身边,被他用短剑或匕首刺穿脖颈处的动脉,才有可能喷溅出这般大量的鲜血,印在胸口上方的衣领处。而据这位军爷所言,当时他与同伴受到山匪伏击,形势危急。这种情况下,这位军爷明明手握长刀,却舍弃长刀,用短剑或匕首应付群匪,然后逼近山匪,一个一个刺穿他们的脖颈。然而这般消耗时间的对敌方式,竟然没有被他所说的山匪追上围堵,反倒是最终夺马而逃,这合理吗?这根本就不合理!所以我斗胆猜测,被这位军爷近身刺穿脖颈的人,恐怕是一个信任他,敢于将后背交给他的亲密战友,对方或许根本就没有料到会被自己人暗算。也正是因为对方也是身着甲衣的士兵,所以这位官爷只有趁其不备,用匕首刺穿脖颈才有可能一击毙命,让对方没有反击的余地。”
“一派胡言,我怎么可能对自己兄弟下黑手,我看你就是嫌我是个伤员,拖累你们,大不了我走便是,不在这里受你的鸟气!”这位官军说着便生气的推开两个身旁的家丁向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