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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苦命的奋进者(4 / 6)

婚后的王鸿飞与何明春夫妻二人相伴扶持,渐渐将的桑园和蚕室的规模越做越大,蚕丝带来的收益自然越来越好。生活逐渐好起来后,婚后的第三年何明春诞下了一名男孩,取名王春渝。王是王鸿飞的王,春是何明春的春,渝是矢志不渝和至死不渝的渝。

在孩子五岁时,两人终于凭借自己的努力,在正河县里买下了地段最好的店铺,以及一个宽敞的宅院。据说这店铺和宅院原先的主人于敬老先生,儿子几年前高中了进士,后来官运亨通,在更为富裕的金阳行省做了大官。如今稳定下来,便回来将一家人都迁往了金阳地区。

出过进士的房子,单为了这个好兆头,想要购买的人就必然不少。但这宅院的主人于敬先生那位进士儿子于航,恰巧是王鸿飞同族一位德高望重,在正河书院教书的族老王铮的学生。可以说于航能有今天的成就,这位族老也是有一定功劳的。且于航进士如今身居高位,更加需要一个尊师重道的好名声。当下于敬先生不仅将宅院和店铺只按初始建造成本价格出售给了王鸿飞,甚至打算代表他儿子送了一份贵重的谢师礼给王铮先生。

王铮这边自觉为后辈购买宅院的事,已经厚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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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求人,实在不宜再收下贵重的谢师礼。但想到为了成全学生的美名,他便向于敬先生要了一副于航进士曾经自勉时写下的字画,说是要带回去挂在书院,激励书院的学子向于航进士学习,以他为榜样。

于敬先生听完大喜,这件事可比他想象中的更加完美多了。难怪是能教导自己儿子成为进士的老先生,果然为人活络有学问。这老先生一出手,一段佳话便即将在书院传开了。和这比起来,他那老宅子和店铺的区区千百两银子又算得了什么?

在县城里购置了新房和店铺的王鸿飞,立刻把乡下的老母亲和孩子都接到了县城里居住。而秋桐村那边的桑园和蚕室则交给了堂弟王洪宇看管,手底下的事由几个雇佣的伙计按部就班得完成,一般出不了什么错。

在县城郊外,王鸿飞和妻子何明春选了一处靠近溪流的地方,又建造了一处厂房,准备在他们赴临海学习技术,引进新设备后回来开始着手建立自己的布行。以往王鸿飞一家只是出售蚕丝,而高额回报的布匹加工生产的生意还没有能力和足够的技术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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