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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羊贤(1 / 3)

身骑白马,白马总是那么高贵,无论到了什么世道都高贵。

这世道,活人大多不如畜牲体面,路上的见着的人也都习惯了江十一对胯下这匹漂亮畜牲的高攀,饥民里眼里容不下美,只能对着白马流口水,那是一堆飞奔的肉,他们只能恨自己追不上这堆肉。

抛开饿肚子这件事,江十一当下可算是春风得意,这是他人生第一次能骑上这等高头大马,而且饿着肚子他还能当它是马而非一团肉,这说明他的矫情不是矫情,而真的是一种追求。

江十一的祖辈在黑山脚当过县令,在那不毛之地庸碌大半辈子,最后黑山野人叛变,在逃跑的路上被一群小野人用石头砸碎了脑袋。

【好歹我祖上也是当官的。】

悲哀的履历,却至此给后辈们留下了一点心气,就这么点心气,要么被后辈各自悲惨的人生冲刷得渣都不剩,要么带着它,花式赴死。江十一视之为诅咒,他渴望选择前者,而且似乎也极尽所能做到了前者,于是鄙夷地称祖辈们留下来的心气为【矫情】。

但是,那点点余孽就是挥之不去,总以为它死绝了,反复看都像死绝了,可每每春风吹又生。当下,【矫情】不仅复活了,又可耻地开出了花儿。

这样的花儿就像罂粟,它让贫贱的人不自知,脑子里充斥着不切实际的妄想,却妄自菲薄的认为命运总会眷顾。苍茫大地,无数生灵,到底是怎样的妄自菲薄才能让一个家族的卑贱人世代坚守着那份心气,何德何能敢期盼命运从百亿人群中挑中这个骨瘦如柴且其貌不扬的小人物。

这可视作对命运的侵犯,而这样的人通常不得好死。

江十一骑在白马上开始想入非非:这匹马能让他可以被认为是个有身份的人,能让人好好地去琢磨,而不至于瞧一眼就毫不犹豫地往他身上吐唾沫。高贵的白马,能点石成金,或者是给石头镀上金。假的真不了,但至少能假得了,仍能哄几个外行人。

脑子里开始翻腾了一系列天上星宿般遥不可及的角色,江十一有个醉卧沙场的英雄梦,于是乎,满脑子的大人物跃然眼前:北疆战神穆昭…的侍卫…的侄子?当朝镇南大将军羊湖…的侄孙…的家仆?南征的主力白猷的…侍卫…的…的…爪骑千人督的…弟弟?或者同为南征名将文卿的……

江十一自己的都不敢信。

就他这幅破身板,这辈子是铁定与醉卧沙场无缘了。那就墨州刺史太叔英睿的…家仆?不过此公的家仆怎么都没理由出现在这里。

苦思冥想。

樗阴太守章彬!坊间盛传此公奇丑无比却屡有奇谋,出身贫寒却年少有为,全赖他手下有一群神出鬼没的【无面人】,这些无面人遍布天下且深藏不露,在暗处为章彬办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其实这种事情更可能是民间的臆想,人们总是热衷于这些离奇的传闻,出身贫寒却身居高位的人总需要得到合理的解释,而这些解释通常都出自同样也出身贫寒的人,因为他们更需要去解释的是自己的贫贱与嫉妒。

“骑白马的壮士请留步!”

身后一个嘹亮的声音打断了江十一翻滚的思绪,回头看见一队人马,大概七八个人。前面是个骑黑马的年轻人,后面几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汉子跟着跑。

有身份的人,要么不说话,要么少说话,要真说起话来,那都得与众不同。江十一自知没身份,但装神弄鬼倒是手到擒来。

“何事。”

而眼前这位年轻人,真是个有身份的人,与肮脏的世界格格不入,他全身上下都透着考究。锦衣华服,眉目疏朗,举止优雅,胯下黑马更非俗物,更何况人家身后还能跟着一群人侍奉着。江十一心里怕,就更是惜字如金,不敢形于声色,担心吐出些不合身份的破绽。

他在微笑,顺便相当得体地打量江十一。

“鄙人复姓公羊,是堰北公羊少傅的族孙,单名贤。幸会幸会。”

“哦。”堰北公羊氏,墨州首屈一指的名门望族,当朝三品以上的大员便有三名公羊氏族人。就算眼前这位仁兄只是公羊氏的小小族孙,都够江十一捧人家一辈子臭脚。所以如今的江十一绝不能是江十一,有了白马的江十一立刻给自己改了名。“在下姓江,名殊,是樗阴太守章彬手下的差役。”

“樗阴太守章彬,久仰大名了。手下的差役都如此颇有风采,佩服佩服。”

江十一这身行装,居然能给他挑出一丝风采,其难度不亚于鸡蛋里挑骨头。

“谬赞。敢问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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