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狐狸大叔跟你说明情况了?我毕竟是个罗斯人。”
“你干得不错,如果接下来的战斗你能使用一些战术谋略,而不是仅仅像是狂熊猛冲就更好了。”
“叔叔。你是说我……太鲁莽了?”
“你是勇敢的,为此小伤无所谓,若是你身负重伤……我也不好向你父亲说明。”
“算了吧。如果怕死,我就不来远征了。我离开家都三年了。”说着,阿斯卡德掐起腰来,他昂首挺胸显得无比魁梧。
阿斯卡德与第七旗队是第一批远征的战士,属于他们的战争已经进入第三个年头,当场一些柔弱胆怯的战士,如今都成了老兵。留里克痛心的点也在于自己,毕竟阵亡的任何一个年轻战士,放在新部队里,安排做十夫长都屈才了。
留里克再揉揉大侄子的头发:“下一步就是针对巴黎城的作战,我们都会发大财。到时候你好好作战,再酌情给你抓几个女仆什么的。”
阿斯卡德憨憨地笑出声:“我有一个艾莉西亚就够了。”
“那个女仆?我还以为你眼界能更高一些。也罢,那个女仆眼睛很大,像是水池中的蓝宝石,可惜身份很卑贱。你不嫌弃那女人的
仆人出身,我也不反对。”
阿斯卡德理论上就是下一代的斯摩棱斯克公爵,作为罗斯王国的大贵族,公爵当然可以有很多个妻子,但正妻只能有一个,她必须是贵族出身,至少也得是一个部族酋长的女儿,还得是最漂亮的那一个。
也许,阿斯卡德就是看中那女仆对他拔剑相向,然后,征服她。
默伦城的战争痕迹于傍晚基本清除干净了,尤其是一地死尸通通扔到塞纳河。
默伦与巴黎的距离已经非常近了,塞纳河也已经变得很宽阔,任凭数百具死尸顺流而下,他们一定要止步于巴黎城内的过河桥梁,然后给予当地人巨大的精神的打击——也省得罗斯军再想别的办法吓唬巴黎伯爵了。
步兵队伍无法维持骑兵集团的高速,待到第二天上午,再旅途中空空荡荡的村庄集体过了一夜的步兵,才陆续抵达默伦城。
于此同时,急于向留里克证明自己有着无与伦比利用价值的洛特哈德,已经说明了一系列令人咋舌的事情。
等到入夜时分,留里克待在已经基本打扫干净的默伦木堡内,他命人点燃一些篝火,然后铺上皮毯子,与几位骑马而来的军官、贵族坐在一起。
一双双眼睛盯着被特别召见的贵客——洛特哈德。
就在这里,毫无爵位的洛特哈德第一次见到在某些方面大名鼎鼎的拉蒙高伯爵吉尔伯特。
那个绑架三公主的年轻伯爵,居然也是罗
斯王的座上宾?有关“绑架公主”一事属于贵族圈子中的奇闻,他还记得堂兄巴黎伯爵斥责这种恶行,对外口气上相当不客气,其实他也知道,堂兄固然很反对此事,毕竟那是皇帝家族的事情,巴黎方面显得过于愤怒就是在向皇帝洛泰尔表忠心。
如今吉尔伯特就坐在这里,完全印证了那些说法——拉蒙高伯国真的参战了。
连拉蒙高都参战,洛特哈德还从大哥嘴里获悉苏瓦松伯爵已经“战死”。
为了避免节外生枝,艾伯哈特绝口不提是自己暗夜刺死伯爵裴平助其体面,就将计就计认可此乃罗斯王本人手刃。
如此以来巴黎城正遭遇到所有方向的围攻。
众贵族坐在这里不是叙旧寒暄的,在短暂礼节性的问候后,留里克命令盘腿而坐的洛特哈德:“你不是很想汇报你所知的吗?现在就说吧。有关巴黎伯爵、巴黎城以及周边情况,全部告诉我,证明你的结盟价值。”
该从哪里说起呢?
自己从未效忠过巴黎伯爵,哪怕伯爵本人是自己的堂兄。堂兄继承了家族的全部家业,自己作为丧失权力的一方,如今混得就只是堂兄的“高级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