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价?快说,只要保住……只要保住我的命!”
“我们要金子。”奥肯斯坦言简意赅。
“金子?可是……”关键时刻,爱财的奥克森犹豫了。他看着卫队长的双眼,一时间患得患失。
奥肯斯坦仿佛一开始就知晓金主的犹豫,他依旧木着一张严肃的脸,粗糙的大手指着蜂拥而来的敌人:“你喜欢金子,我们也喜欢,还有他们,这些海盗更加喜欢。他们攻进来就要了你的命,抢走你的全部,我们只要一部分,之后我们仍然你是部下。到了这个时候,你指望一个银币不给,就让我们六十个敌人为你拼命?”
一瞬间,奥克森开了窍。
“好!我给!我给你们每个人十个金币!”
“仅仅十个?给我们每人三十个,否则,我不能保证所有人会奋战到底!”
“好。”眼看着敌人已经要爬墙了,奥克森咬了咬牙,“我给你们每个人四十个金币,只要能杀退这些敌人,一切好说。”
这片海域,很多时候雇佣兵和海盗就是完全一样的存在。
不同于海盗,给有钱的金主当佣兵,拿着定期的工资,比做海盗看似更加稳定罢了。不过一旦发现缺乏防备的大户,雇佣兵突然化身海盗抢掠一下,何乐不为呢?
所以,光头的奥肯斯坦年轻时没少砍过人,而今年纪大了,继续做海盗风险太大。为了利益最大化,以“丰富的砍杀经验”做个人的最大卖点,充当富商的佣兵队长,拿着稳定的财富和一大群女人厮混,人生何其快哉。
就是但凡这一行,往往会有一个战死的结局。
奥肯斯坦不求终老,过一天舒坦一天,最后带着一大笔财富在轰轰烈烈中战死,就是一个美好的归宿。
奥肯斯坦勒令四个武士:“你们几个把大人护送会石室好生保护。其他的兄弟们,让我们把这群海盗杀退!千万不能让他们上城墙!”
倘若换了一个阵营,奥肯斯坦完全是一名不错的军事将领。
可能这就是人各有志吧。
假如又一种可能,他划着一叶扁舟一路北上,隐藏自己的身份去做一个罗斯人。凭借其优秀的砍杀经验,于罗斯部族仍有一个不错的立足之地。因为各个维京系部族都崇拜战士!
奥肯斯坦从没有这个念想,他年轻人砍得最多的就是斯韦阿兰的那群部族联盟,这群杀来的海岛就是海对岸联盟的疯狗。
五十多名卫兵带着各自的武器冲向罗斯人攻击的城墙。他们装备最多的也是木盾、斧头和铁剑,一部分也带着短矛。
卫兵中也有五名弓箭手,手持橡木做的单体弓,性能嘛非常一般。
罗斯人稍稍有所不同,他们带着一些钢剑,弓手的数量多达二十名。
相比于开始尝试爬墙的人们,罗斯人的工兵率先发难!
“兄弟们!搭箭!记住我们的计划,不要伤到爬墙兄弟!”一名猎人把他的十九名同行组织起来,现在他们自发的在人群后方组织起支援力量。
指望弓兵给予敌人沉痛打击?实在不要奢望。
罗斯人乃至南方的盟友们,大家的观念没有随着时代的演化而立刻转变。大家不是天然的鄙视弓箭手的作用,实在是因为现在的弓与箭,用于战场杀敌的效率,实在太糟糕了。
弓普遍是橡木削成,弓弦就是麻线,这就再无别的材料增强弓的性能。猎人用它射杀兔子、鹿没问题。面对凶猛的皮糙肉厚的黑熊,还是组织人手用长矛与之搏斗,要么就是远远看到就逃命。
永远不要奢望用箭射杀黑熊,永远不要相信某个猎人的吹牛!
弓箭就是这样一个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