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里克想到了一些事,他并不说明事情,而说:“二十只太多,我只能卖给你们每人十个。还有,价格,我可以给你们优惠。”说着,留里克故意摆出一副“亏本”的糟糕脸色:“你们觉得给予你们的二百银币的优惠价格仍不够优惠。那么好啊!一百五十银币,我不能再降价了。这是最终的价格,你们接受吗?”
“接受!接受!”那头顶白狐帽子的老家伙觉得自己真的占得一个价格上的便宜,连忙恭敬点头。
却也有人提问,为什么只计划合计卖出五十个。
克拉瓦森轻轻碰了几下留里克胳膊,又俯身凑近这孩子的耳朵:“留里克,我们完全可以多生产一些。他们要合计一百个,那就给他们,我不觉得累。”
留里克依旧目不转睛,丝毫不理会克拉瓦森的建议。
见状,克拉瓦森坐正身子,再不好说什么。
留里克继续道:“如果你们都是愿意的,我们就制定一个合同。我们将制作五十只普通的玻璃。至于价格,就是一百五十银币无疑。如果你们手里有金币,那就是十五个金币。听着,我其实更喜欢金币。”
不错,比起银币,留里克还是喜欢金币。
绝不仅仅是因为金子金闪闪的漂亮外观,还以为它更为稀有。金子嘛,它天然的货币属性是留里克极为认同的。比起银子,它也更好携带。
无论银子还是金子都是好东西。
哪怕是没有纸张,合同仍要用刀尖于木板上划上文字,再涂抹墨水确定这份契约。商人嘛,契约非常重要。
这五位商人感动得都快哭了。因为留里克就是要做书面的契约,从而保证双方都不会翻脸不认人。
而这记录契约的木板,也是未来彼此密切商业关系的凭证。
他们五人觉得自己终于从那个特别有钱的古尔德那里分得一杯羹,也许自己不能大规模贩卖肥皂,但是贩卖玻璃杯也理应能大赚一笔。
木板契约划刻完毕,契约规定,留里克应在五天之内,将全部的玻璃杯制作出来。此事的确不困难,只是需要克拉瓦森再去山区和河沟选择合适的矿石和河沙。
此刻天色终于渐晚,因为逐渐逼近夏至日,罗斯堡的白天是越来越长。
又是高达七十五磅银子的合同订单就这样确定了,克拉瓦森已经摩拳擦掌,他内心里感谢留里克,正欲站起来就开工制作。
然则,商业的交易仍将继续。
这五位商人,他们的财力当然比不上古尔德。不过他们这群二道贩子的本事也不小。
他们也都雇佣了卫兵给予自己保卫,纯粹本着倒买倒卖的本事,他们每一户一年也能赚得至少一千枚银币。
最普通的罗斯渔民,每月的伙食消费恐怕折合只有三个银币。
这个社会,贫富差距就是这般的极端,也客观上刺激了渔民摇身一变成为战士,去抢掠敌对的大户人家,拥有大户一辈子的积蓄。
他们五人年年收购罗斯人的各类皮货和别的东西,再高价卖给南方的部族,甚至偷偷卖给丹麦人捞更大的财富。
为了十个玻璃杯,花费两年的净利润,他们早就给自己算了一笔账,这比买卖当然是合算的。
其实哪怕仍旧是二百银币一只,也是合算的。
毕竟古尔德那个老家伙是个精明的人,玻璃瓶三百银币,那就是南方的市场价。
所以这里面本就有一百银币的差价,承蒙罗斯部族未来首领的恩惠,差价的利润暴涨到了一百五十。
这是怎样的概念?倘若安全的将其卖出,今年一次销售行动就顶过去两年!
当然,怀揣如此宝贵的财物,他们也深知大海上会有虎视眈眈的人将自己斩杀,把财物掠走。即便如此,冒险仍旧是极高收益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