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未完,请翻页)
话,自然让莫问瞬间心情阴转晴,一杯酒下肚,也是说道:“你也这么觉得对吧,这酒也就那样,和我家的酒差距不是一星半点。”
闻言,络腮胡子连连点头,“是极是极,莫老板说的是极。”
莫问闻言更是心花怒放,兴致高涨地和络腮胡攀谈了起来,吹嘘着自己可谓尝尽世间的美酒,大到剑心宗的问心酒,百花宫的百花酿,小到某个不知名的犄角旮旯的市井美味,一时说得络腮胡也是食指大动,直咽口水,嘴里的肉是越吃越香,酒过半巡,桌上已经是满目狼藉。
“嗝~”
饭局终了,络腮胡子心满意足地打了一个饱嗝,提着担子走入人山人海的人群,缓缓离开了。
看着络腮胡子离开的背影,莫问眯着眼睛打量。
络腮胡子担子内装着什么,莫问清楚,只是几块卖剩下的猪肉,一个陈年的案板外加一把杀猪刀,应该是不重,然而,络腮胡挑着担子,那扁担却是一颠一颠地往下压,那下压的弧度照那担子里的物件的寻常重量来说,无疑要夸张很多。
再观其步态,络腮胡走得不快不慢,只感觉轻盈平常,人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竟然是通行无阻,说是他避开了人群却也感觉不够真切,应该说是人群好像都在无意间避开了他,每每都在毫厘之间,片叶不沾身。
目送络腮胡离开,莫问随即收回了目光,失笑地摇了摇头,趴在桌上继续无聊地打量着街上的行人,就这样开始漫长的下午时光,“真无聊呀,无论是人,还是物,也就络腮胡那家伙有点意思。”
络腮胡本姓高,县里的人也大都识得,识得的人都称他一声高屠户,不过莫问则不然,既没像大家一样叫他高屠户,也没像络腮胡一样称他为高老板,只是早前不知他姓名,又见他一脸络腮胡子,所以叫他络腮胡,之后邀请他一起用餐后才知道这家伙姓高。
不过因为这家伙实在太过恬不知耻,一直过来蹭饭,莫问心烦于他也就一直没改口,只管叫他络腮胡挤兑他,然而莫问还是小看了络腮胡的厚脸皮,其本人对此没有一丝反感,反而觉得亲切,一直由着莫问这般叫,只道这是两人亲近才这般叫,更是借着这股子亲近,从隔三差五的蹭饭,到了如今的每餐必至,还会时不时的扔块猪肉表示一下‘心意’,莫问也是无奈,也因此习惯了这般称呼络腮胡。
久而久之,莫问也发现了络腮胡的不一般,看似市井小民,其实不然,至少莫问到了现在,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只道络腮胡是一个有意思的人。
目视着街上行人,从一开始的人潮汹涌,到最后黄昏的三三两两,莫问这般渡过了无聊的一天,收摊离开的路上,只听得莫问喃喃自语地说道:“但愿明天能够有趣一点。”
自打莫问开了莫问酒肆以来,每次收摊,他都会说这话,‘但愿明天能够有趣一点’。
这句话如此反复地说了三年,今天这样的日子他也反复地过了三年,日子却是从来没见过有任何太大的变化,期待的有趣并未有到来。
落日下,莫问离开的背影被无限拉长,也不知道他到底是随口一说,还是真的在等待着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