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摆出一副很诚意的样子:“你们想想看,就算张慕知道这个事,要从法律上来告我们,能告什么?人家建筑商愿意给我们居间费,跟项目本身又没有关系,对不对,钱也不是从项目中出,怎么也查不到。”
林庆之仔细想了想,又给一个律师朋友打电话问了一下情况,得到的回答很明确,居间协议,确实难以界定法律责任,不过朋友让他先把协议内容发过去看一下。
他和夏绯对望了一眼,答复钱学林道:“行,我把协议发给我朋友看看。”
钱学林放心地把协议给了他,他拍了照传去律师那儿,一会儿律师就传回信息:“从条款上看没问题,可以签!”
这下林庆之放下心,在协议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大名,自己留下一份,另一份还给了建筑商。
钱学林拍了拍手,拿出十万元现金:“这才叫合作嘛,你看按照协议,这10万元是订金,你们收好了,然后在收条上签个字给我。”
林庆之和夏绯看着红红的一叠钱,高兴的不得了,尤其是夏绯,虽然名义上说是注册资本几千万的公司的董事长,可那都是姐姐的,自己什么有什么这么多钱啊,两个人心花怒放,拼命给钱学林拍马屁:“钱总你办事真是牢靠,我们都该向你学习。”
钱学林却很淡定:“这是第一次,大家以后合作的机会多多的。”
林庆之点头哈腰:“是!是!是!以后还是要多向钱总学习”
他看了一眼钱学林给他的收款收据,然后很爽快的在上面签了字。
钱学林拿过收条,点点头,然后走到隔了两三个位置的一个卡座地方,把协议交给了张慕。
张慕来得比林庆之和夏绯更早。
虽然他对钱学林所说的已经信了一大半,但他仍然存在怀疑的态度,仍然不信夏绯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小女生都有这样的胆子和野心。
他也不信林庆之敢拿光明的前途,还有自己和夏青对他的信任敢在背后捣鬼。
他仍然相信会有人性。
但亲眼所见和亲耳所闻最终让他失望了。
尤其是当夏绯说到那一句,“他对我姐大方着呢,这点小钱她才不会在乎呢?就算他知道了,让我姐赔个笑脸,也就没事了。”
他的心真的很抑郁。
他以为待人以信,必将收之以诚。
可是种瓜未必得瓜,种豆也未必得豆。
他对夏青的绝对信任和绝对宠爱,产生的结果却是绝对的**和绝对的有恃无恐。
而且这两个人不太贪而且蠢,让他们怼上钱学林的结果就是被钱学林卖掉,然后还帮对方数钱。
但最可怕的问题是:夏青对这一切知道,还是不知道,或者夏青明明知道却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