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北辰十分小心的向众从咧开嘴,露出了一个教课书式的老好人的笑容。
众人最后商定,由陆总主谈,曾伟辅助,其余人员全力配合,确保条件合作顺利。
张慕原以为这个项目会比北川项目顺利和简单许多,毕竟双方前期已经进行了长时间的接触,并且以国有对国有为主,手续、观念、思路上都可以大大简化。
但现实问题远比张慕自己想到的要多。
双方在第一个议题——拆迁问题上就发生了重大分歧:
照烟雨市主张,既然项目已整体由联合方打包,那么对原有居民的拆迁,就应该由联合方主导,而由烟雨市市政城管等部门进行配合。
张慕本来以为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这样的开发,对原来的居民是带来极大的利益的,原地居民没有理由进行反对,差点就想表态同意。
幸好还没等他提出意见,陆北辰就明确表示了反对。
陆北辰坚持认为项目土地所涉及土地上的原有建筑物,必须由烟雨市政府完成搬迁工作,确保原有建筑物内没有居民以后联合方才会参与。
陆北辰特别强调,作来投资方,是不可能有强制执行力去拆迁的,即使政府愿意配合,但实际中的人浮于事让这种配合效果一定很差,只有政府强力主导的拆迁才能够真正完成。
陆北辰苦笑着说了一句话:“如果是联合方主导拆迁,要不联合方就向黑社会去寻求合作,要不就十年都拆不完。
而联合方肯定不可能去跟黑社会媾和,所以结果就是,谁也不知道拆迁会在那一年那一月完成。”
但烟雨市政府也无法答应先由烟雨市正父完成拆迁再交由联合方的方案,原因很简单,整个项目涉及到数千亩地,除了一些工厂、河道、农田等相对比较容易拆迁的地方,涉及到地居民拆迁将近百万平米,光拆迁赔偿金就让烟雨市政府压力沉重。
还有一个,在市政府承担了拆迁的巨额垫资以后,凭什么给联合方优惠的地价,而且这之间如果联合方出了什么变故,不同意原方案的实施,在烟雨市正父来说,其损失将无可估量。
简单一句话,双方的互信机制没有建立,而且互相没有抓手,即使有抓手,面对如此天价的项目,也宁可冒违约的风险。
第一个议题就卡壳,让双方都很没有底气,张慕决定让步,毕竟同为国有单位,张慕对烟雨市正父的信任程度要高于一般以民营企业,所以在跟联合方几个人商量之后,提出了新的方案。
拆迁仍然坚持要由烟雨市正父主导,但联合方可以项目部的名义为拆迁提供资金支持,并且签订对赌协议,烟雨市正父如果在约定时期内拆完,联合方愿意向相关部门提供奖励。
相反如果烟雨市正父无法按照约定时期拆完,则需要根据超时支付巨额赔偿,并且在一定时间内归还全部的前期资金投入以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