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云滔摸着下巴,翻阅着卷宗呐呐自语:“死者全部为一刀致命,能有这样高超杀人手法的除了训练有素的军队,就只有身怀绝技的江湖高手。能在不惊动众多佃户与五城兵马司官兵监视,偷偷潜入地主家悄无声息的杀死十几人后全身而退,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办到。劫匪只是掠走了值钱的财物,藏在地窖里的粮食却是一粒未少,正常人在这个时候首选的肯定是挖地三尺也要找粮食,但劫匪却是拿走了金银财务……”
这是季云滔第一次办案,有些苦恼,别人穿越,一种起点高的都是自带无敌系统,各种吊炸天的家势。
遇到穿灰衣的老者干掉!
会桀桀笑的也……干掉!
话多的……反正干掉就对了!
脚踩各种天才,拳灭各种家族。
另一种就是穿越成为废柴庶子,被族人各种凌辱,一朝觉醒,背几首古诗就声名远扬,各种花魁良家为之疯狂。
不仅成为诗愧,且各种超强无敌的发明。如火药、大炮、等等。
然后打堂哥,杀族长,以一人之力把自家宗族踩在脚下。
各种牛逼哄哄的奇遇。
偏偏他季云滔就没按剧本走,穿越到了这个监察院百户的身上。
说他地位低吧,他还是位连二品大员都避之不及的监察院百户。
说他地位高吧,家里是经商的。
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追逐利益的商人地位是最低的。
苦恼!
“哎?等一下,火药?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火药口诀什么来着?一硝二硫三木炭。”
季云滔两眼放光,摸着下巴:“亲公主,烧皇宫,我又行了,啊哈哈哈哈……”
就在季云滔意淫冥想时,去而复返的小伍推门而来。
季云滔咳嗽一声,连忙假装在看卷宗。
小伍把领来的装备一一陈列在桌上,一套金黄色的扎甲,三棱形状的甲片互相交错,因甲片呈山字形,故此得名山文甲。作战时佩戴兜鍪,就是一位刀枪不入的金甲战士。
一块厚一寸、长四寸、宽三寸,长方形精钢打造的臂盾,佩戴在左手腕,对敌时当做小型盾牌防守刀剑。
最后一样是一把小型手弩,配五支箭矢,有效射程三丈,最远可射六仗。
季云滔拍了拍盔甲,没有打错穿,盔甲虽然防御力强,但太重,除了上战争和殿前值守,平时几乎都不会穿戴。
戴好臂盾,手弩别在右侧腰间,大手一挥:“在家中憋了两月,今天带你们出城兜兜风,走。”
出了季承堂,六子以及聚集的十名御前卫已经严阵以待,五名手持圆盾的刀盾兵,五名持长枪的长枪兵。里衣外套着一件锁子甲,再穿上一件藏青色的猰貐棉袄。财大气粗的监察院给每名御前卫都配备了一套锁子甲。
即使不穿重甲外出查案,遇到凶徒反水时,对御前卫的生命有了极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