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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把刘备卖个好价钱(2 / 3)

可万万没想到,居然是个瘦弱书生。

果然人不可貌相!

糜竺心中感叹一声,摆手便拜道:“朐县糜子仲,拜见林侯!”

林朝身上有着诸多头衔,而且每个人对他的称呼,也不尽相同。

军中将士喊他为监军,外人喊他先生,文官书吏喊他长史,但其实他身上最值钱的,还是安喜亭侯这个爵位。

“子仲不必多礼,外面天冷,你我入内相谈!”

林朝挥了挥手,示意糜竺跟自己进屋再说。

若放在平时,林朝肯定不会这么随意,得按照规矩好好得跟糜竺客套一番。但眼下他实在冻得快扛不住了,也没了客套的心思。

至于糜竺身后那一大车礼物,以及赶车的家仆,林朝直接派福叔去接待了。

进了房中,林朝命人点起炭火,这才感觉好受了一些,遂将外衣脱掉,端着茶水向糜竺笑道:“让子仲见笑了,某自幼体弱,今日的天又着实有些冷,慢待了子仲,还请见谅。”

糜竺赶紧也举起了茶杯:“林侯说笑了,徐州大小事务皆决于林侯,自该好生保重身体,为国尽忠。”

两杯热茶下肚,林朝与糜竺客套了半天,终于说到了正题上。

“久闻糜氏乃天下豪商,子仲更是精于商途,不知今日到访,所谓何事?”

糜竺并不比甄氏兄弟,林朝纵然想用他,也要他自己先表现出足够的诚意。

换句话说,是他糜子仲主动投奔的刘备,而不是刘备招揽的他。

本来历史上,糜竺之所以能身居高位,也是在危难之中帮了刘备一把。论贡献与才能,他并不出众。

对于林朝的战略规划来说,糜竺更是可有可无。

唯一能让林朝眼馋的,还是他那近万名宾客家仆,以及十亿的身家。

至少就现在来说,这两样还是非常重要的。

至于如何让糜竺自己贡献出来,估计还得把刘备卖出去,才能换来这笔巨资。

见林朝问到了最关键的问题上,糜竺也不敢敷衍,满脸郑重地拱手道:“林侯,某久闻玄德公仁义之名,特来投奔!”

糜竺很有自知之明,他不认为自己比面前的林子初要高明,索性坦诚一些,直接将自己的来意说明白了。

闻言,林朝却装傻道:“哦,子仲乃高雅之士,徐州当前又正是用人之际,子仲可自去拜会玄德公就是,想来玄德公必会欣然接纳。”

糜竺苦笑一声,心道我要是能自己去拜会,又何必来找你林子初。

再者,自己去拜会刘备,能跟你林朝举荐的相比吗?

“林侯明鉴,玄德公欲要成就大事,少不了钱粮物资。某虽不才,但家中世代经商,也攒下了一些钱粮,多少也能为玄德公大业增砖添瓦。”

见林朝的态度不冷不热,糜竺决定展露一些实力。

他不相信,林朝会不明白钱财的重要性!

但林朝依旧不为所动,只是笑道:“子仲有心了,钱粮当然重要。近来军中粮草短缺,玄德公正为此时发愁,子仲可自荐于堂前,玄德公必然重用。”

任糜竺如何表示,林朝只想把人往外面撵,弄得糜竺很是困惑。

这林子初到底什么意思?

是看不上自己?

如果看不上自己,为何还要接见自己?

带着满心疑惑,糜竺决定问个清楚。

“林侯,可是某才疏学浅,不能入林侯法眼?”

当然不是了,只是你的价码不够而已。

林朝心中暗笑,脸上露出一副愁苦的模样,说道:“子仲啊,非是某看不上你,实在是近来某被一桩难事所困扰,夙夜忧叹,却无解决之道,实在是对不住子仲了。”

糜竺心中一动,连忙开口问道:“敢问林侯有何困扰,某虽不才,却也愿帮林侯排忧解难!”

这天下,除了权势以外,还没有我糜竺给不出的价钱。

身为大汉第一等豪商,糜竺非常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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