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知识量可谓是相当丰富,甚至有很多连他都不知道的冷门知识——比如说自己从未踏足过的埃塞布拉大沙漠中巫师之城,眼前这位诗人也略知一二。
对此,布莱恩只能认为对方或许是来自于自己尚未踏足过的其他区域。
“我也打算前往荆棘堡。”当诗人得知布莱恩的目的地是荆棘堡时,立即回应道。
“你去那里干什么?该不会也是为了参军吧。”布莱恩随口问道,虽然他嘴上这么问,但他并不认为对方会真的去参军。
作为一名诗人,他们最爱的莫过于炫耀自己的声音。
其实布莱恩原本对诗人这种职业是有点感冒,他认为女孩子家学点音乐固然好,但身体健康的男孩儿竟然不碰刀剑,反而整天拿个竖琴跟个娘炮儿似的哼哼唱唱,实在有点看不下去。
“银狮鹫公爵,史威特老爷就在那里。”玛里奥小心地打个饱嗝,“他最喜欢听我的音乐,上回他亲自邀请我去他的公爵府,还专门帮我备了一间豪华的客房,我和他家的公爵少爷阿特斯熟得跟哥们儿一样,我赚得钱都多到搬不动了。”
“是吗?”听着诗人轻飘飘的话语,布莱恩意味深长地轻笑一声。
“呃……只可惜我后来在威斯特王国的首都观看骑士对决时,把注下在了史威特公爵的继承人阿特斯少爷身上。你应该猜出来了,幸运女神没有庇护我,最后的宿命对决中,泰格瑞拉的格兰特殿下胜出了,我因此输了个精光。”
“你知道吗?我除了不待见歌手外,我最讨厌的就是赌徒。”听到熟悉的名字,布莱恩跳了下眼皮,他尽可能地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很平淡:“你应该庆幸这些话是在填饱肚子之后说的。”
“这么说,幸运女神并没有完全抛弃我。”玛里奥做出一副我很荣幸的表情,随即又不服输的道:“等到下一次的骑士对决,我一定将注全部下在格兰特殿下身上,一雪前耻。”
“既然你这么爱赌,为什么不去泰格瑞拉或者尼路斯坎,那里的人最崇尚的就是武力。”布莱恩向诗人提议道。
“我才不去呢。”诗人玛里奥撇撇嘴,“北方人注重荣誉和力量,而南方人则注重享受生活。除了史威特公爵,大多数贵族只喜欢听虎啸狼嚎,在雪地打滚,哪懂什么音乐。最关键的是,那里冰雪满天飞,出个门都得裹得严严实实的。”
布莱恩赞同地点点头,认为玛里奥说的很有道理。
“你的头上为什么长了两根角?这样就可以当骑士吗?”突然,一道无声无息的稚嫩嗓音加入了两人的闲聊。
听到熟悉的声音,布莱恩即使不回头查看,也能猜出是昨天遇到的小鼻涕虫。
“小家伙,我的祖先是来自上层位面的奔放之野,我们属于星界种族里的精类,头上自然会长两根羊角。”诗人玛里奥也不管这个小鼻涕虫能否听懂,指着自己额头两根向后弯曲的黑色羊角,耐心地向他解释道。
“你是羊人,会咩咩叫吗?我见过狗头人,它们的叫声跟我的小黑一样。”小鼻涕虫走到半羊人身前,天真的道:
“你知道吗?奥加大叔家里有一只漂亮的绵羊,他还说这只任劳任怨的绵羊就是他美丽的妻子,我猜你肯定也是这么来的。”
看着小男孩一脸认真的样子,一旁的布莱恩忍不住笑了笑。
“当然不是了,可爱的小朋友。你要明白,我不光是星界种族,同时还跟精灵一样,也属于智慧种族,可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个样子。”
诗人玛里奥温柔地帮小男孩扶正快要遮住眼睛的丝绒帽,一脸严肃地警告道:“记住了,这天杀的奥加大叔,你可一定要离他远点,他是一只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