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姓白的倒也有趣。
叶菲菲领着两人来到一个叫做老张家的菜馆,找了个包间,然后轻车熟路的走了上去。
不一会儿,一个伙计拿着菜单走了上来,耿朝忠指指叶菲菲,说道:
“你点!”
“冬菇栗子、宋嫂鱼羹、脆炸响玲!”
叶菲菲一口气点了七八个菜,看样子根本没打算给耿朝忠省钱,不过耿朝忠却依然脸色如常——即使再点十来个,对现在的他来说也是小意思。
叶菲菲察言观色,看出耿朝忠不在乎,咬咬牙,又点了七八个,什么山珍地味,穿山甲熊掌鲍鱼的都要了几种,哪知道这白先生依然是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这让叶菲菲更加摸不着深浅,脸上不由得也多了几分慎重,对那伙计说道:
“后面那几个,不要了!”
伙计一愣,虽然不满,却也不敢发作,依然笑吟吟的记了菜名,走了下去。
“菲菲,看样子,你也是个独行侠啊!”
耿朝忠叹口气,说道。
“你怎么知道?”
叶菲菲露出惊诧之色,问道。
“偷儿都是有帮会的,除非是过路贼。就算过路贼,也得给地头上的香主上点孝敬。你这本地贼,跟了我这么久,都没人过来打探,也没人搭救,不是个独行的,还能是啥?”
叶菲菲红了脸。
没错,换了别的小贼,只要不是被关在派出所,早就有同伙过来搭救了,哪像自己,孤家寡人,无依无靠,真出了事,连个搭救的人都没有。
她偷盗的本事其实很一般,也没有正式学艺,无非是在码头欺负一些人生地不熟的散客。真要碰上本地人,她也不敢动手。
再说了,就算偷儿也有帮会,她一个姑娘家,也不敢加进去。所以只能是隔三岔五的捞一把。
没过一会儿,菜就上齐了,耿朝忠又要了两盏散白,给自己和小易满上,却没给叶菲菲倒酒,只是任凭她自己作主,倒了杯茶水。
此时,叶菲菲的心也渐渐的放了下来。
起初,她担心被拐卖,所以找了个离派出所近点的酒家。后来,又怕对手在酒里下毒,哪知道对方根本没给自己倒酒的意思。
“白先生,你找我到底为何?”
叶菲菲憋不住,终于开口了。
“菲菲,我问你,这日本人的地盘上,都有些什么帮会?青帮洪帮在这里好使不?大通悟觉四辈,谁当家?”
叶菲菲一脸茫然的摇头。
耿朝忠哑然。
小易同样一脸无语。
“老大,这不仅是个雏儿,还是个傻子。偷了这么久还没被人卖到窑子里,还真是天大的运气!”
叶菲菲白嫩的脸胀得通红,大声辩解:
“我是偶尔才做的,又不是经常!我也不想做贼!要不是.....要不是........”
说着说着,叶菲菲眼眶一红,豆大的眼泪珠子一滴滴的从漂亮的眼睛里掉落下来,看来是说到了伤心处了。
不知道为什么,面前的这个年轻人,让人产生一种特别的信赖感,不知不觉中,自己就放松了警惕。
“好了。”
耿朝忠温言说道: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也别伤心了。不过以后这事可不能干了,你知道这事有多危险吗?好多好人家的姑娘小伙,就是因为挜不住穷,偶尔干个几回,就被堂口抓进去,没过多久,污了身子,断了念头,那就真成了贼了。
还有那长得有几分姿色的,卖进窑子,永世不得翻身!
我估计你也没干多久,否则早就被堂口抓起来了。”
听耿朝忠说的恐怖,叶菲菲的眼泪不仅没有止住,反而掉的更厉害了,她怯怯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