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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我练的是枪(2 / 2)

文第圃倒没有反应过来陶严口中所说的“枪”是指火器,因为文朝的时候,士卒使用的火器叫“铳”,有火铳和鸟铳之分,并不叫枪。

文第圃说:哦,原来是兵器不趁手。不过枪乃百兵之王,战场上倒是好用,只是你又不是猎户镖师,市井之中也不容你随时带着长枪。

又说道:这么说你是被冤枉的?你有这身本事,为何没逃?

实则文第圃心中已经认定陶严是被冤枉的。今天陶严明明可以躲山上去,却主动带着陶马林留下与倭寇厮杀,而且单凭陶严对倭寇出手时的狠辣残忍,也看得出他对倭寇的仇恨是刻进骨子里的。

陶严说:我逃了江阴的陶小丫怎么办?我在她爹临死前,亲口答应过要护她周全,我如果跑了,官府又把她抓来流放到崖州怎么办?

陶严又恨恨道:这大文律狗屁不通!

文第圃问道:那你以后有何打算?

陶严说道:当务之急就是尽快把陶小丫找到带岛上来。她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要是被人拐走找不到了可怎么办?我岂不是失信于陶家父女二人。

文第圃微微点头:你重信践诺,倒算得上是一条汉子。

陶严问他:文大叔,你怎么知道我的案情?

文第圃微微一笑却避而不答,而是换了个话题:对了,你这身拳脚功夫谁教你的?海船上的人教的吗?

陶严答道:十多岁的时候,在三佛齐王国的港口船上来了个文朝老头,他教我的。

文第圃“哦”了一声:那你是拜师在他门下啰?

陶严楞了一下:他就是教我打架,倒没让我拜师,算是我的长辈吧。

文第圃道:看得出来你在上面是下过好几年的功夫,虽然下手狠辣,但看你对南霸天的出手时还算有分寸,也不是一味嗜杀之人。不过你别以为你那点三脚猫功夫真的是天下无敌了,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陶严现在对自己的能力有清醒的认识,他有超强的徒手格斗或者说徒手杀人的本领,但是在箭术和兵器上面不过平平而已。但要说他的徒手格斗能力是三脚猫的话,这实在说不过去。

所以陶严虽然没有出声反驳,脸上却流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

与胡半仙善于察颜观色相比,文第圃才算是洞察人心的大师,他一眼就看出了陶严的不以为然。

文第圃笑道:来来来,小子,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真正的武功。你身上有伤不能沾水,咱们到沙滩上去。

然后,陶严第一次亲眼看到了武侠小说里面描写的那种轻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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