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斯是没有什么追求了,但是其他人可不一样,比如詹姆斯,比如隆多。
在双方球员站到球场中央准备跳球的时候,隆多和詹姆斯等球员的双眼仿佛是在发光。
“忍辱负重这么久,二爷终于可以洗白了!”
“诸事不顺这么久,我终于可以打一场舒爽的比赛了!”
在隆多和詹姆斯发光的眼睛的注视下,裁判将手上的篮球高高的抛起,姚明和奥尼尔则是相继的跳了起来。
两个也许跳球能力最次的中锋之间的跳球,咸鱼对咸鱼,最终减肥成功的瘦咸鱼证明自己翻身能力确实比最胖的咸鱼翻身要快。
姚明击败奥尼尔,跳球成功。
姚明跳球成功将篮球打给后面的叶斯之后,就跟其他的Yes队的球员往前场走去。
不过,让姚明和其他球场上的球员有些惊讶的是,叶斯接到姚明的跳球之后,没有像他这个赛季在超音速做的那样,而是……
“勒布朗!”
叶斯在向前面准备下快攻的詹姆斯喊了一声之后,手上的篮球就往詹姆斯那里扔了过去。
看着自己手上的这个篮球,詹姆斯第一时间还愣了一下。
Yes把球权就这样的交给我了?
不过在回过神来之后,詹姆斯的脸上就变成了狂喜!
Yes控球,他主攻,这个模式他是喜欢的,因为去年的全明星正赛,他也是这样的,那场全明星的正赛是他整个职业生涯打的最舒服的一场比赛。
但是喜欢归喜欢,但是詹姆斯绝对不是最愿意打那样的模式。
很简单,球权不在自己的手上,在Yes的手上,Yes除了让他打出了职业生涯最舒服的比赛,也让奥尼尔和科比打出了这样的比赛。
最后的MVP,被奥尼尔科比和Yes三分分享了,而他,什么都没有捞着。
如果可以的话,他当然是希望自己像现在在热火那样,球权在自己的手上,自己想要得分就得分,想要助攻就助攻,数据全部都是属于自己的,那么只要胜利,MVP不是自己的难道还能是别人的?!
只是,因为这是Yes的球队,他的队友是Yes,Yes是NBA历史上第一的组织者,他不可能从Yes的手上把球权拿走。
所以詹姆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可以像在热火那样的打球。
再加上赛前的投篮比赛,让詹姆斯觉得,就算是接叶斯的传球,自己接球投篮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
以Yes的组织能力和传球能力,在整个Yes队整体实力远逊色于KD队的情况下,他会是球队的第一主攻点,到时候不会有上赛季奥尼尔和科比那样的竞争者和他竞争MVP。
能够和他竞争MVp的球员只有为他传球的Yes。
现在,Yes把球权交给自己,Yes这是在向他表示,这场比赛的MVP,他是不要的,这场比赛他只支持他勒布朗詹姆斯拿MVP!
想到这里,看着自己手上的这个篮球,詹姆斯一时间内心的情绪很复杂。
Yes对他的感情居然深厚到这样的程度!
Yes为了他,居然可以做到这样的程度!
而他自己呢?
他很清楚,他对Yes的感情是假的,他从来没有为Yes的面子给Yes卧底过。
用一个这么假的感情换来Yes这么真的感情。
这让詹姆斯都有些过意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