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风很大,阳光亮得扎眼……”很多很多年后,被誉为大唐边塞双璧之一的王之涣,躺在葡萄架下的摇椅上,闭着眼睛对儿孙们回忆。
作为同中书门下三品,瓜、沙、伊、西、庭五州节度使,检校兵部尚书,他的战功和他的诗作一样耀眼。然而,他这辈子最爱在儿孙面前提起的,却是在前往疏勒路上那一战。
那是他平生第一次上战场,表现只能算中规中矩,功劳也只是一个三等。然而,却彻底点燃了他心中的梦想。让他从此投笔从戎,在儒将的路上一去不回!
他这辈子都不会承认的是,那天,他其实非常紧张,腿一直在哆嗦,手臂也远不像平素写诗之时那样灵活。而偷眼四下看去,周围将士们,也一样紧张得要命,脸色发白,汗珠顺着鬓角缓缓下滑。
即便紧张得无法呼吸,王之涣却咬着牙,帮助任五和任六等人,将几部简易投石机,从马车上拖了下来,然后又帮助大伙,以最快速度将投石机竖稳。随即,又在旁边陪着大伙一道,用摇橹、绳索和滑轮配合,将投臂悄悄拉到了待发位置,调整好了标尺。
四周围的弟兄们,也互相配合着,以最快速度将火龙车从马背上卸了下来,对着燕尾阵的正前方和正最后方,结成两道活动的车墙。每个人都紧张得脸色发白,呼吸宛若耕牛一样沉重。
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不是第一次上战场。但是,前几次,他们身边都有经验丰富的朔方军撑腰,距离城市也不算远。而此时此刻,他们却是一支孤军,距离于阗三百里,距离疏勒,走最短的路也还有三百里。
与大伙的紧张状态,形成鲜明的对比。专程赶过来截杀张潜的突骑施将士们,一个个都好整以暇。趁着主将遮孥向对手发出邀请的时间,他们自动将队伍一分为三。九百余人在正面继续耀武扬威,另外两支各三百人的队伍,则从两翼像流水一般朝车阵侧后方迂回。打定了主意,不让唐军一人生还。
“吱吱咯,吱吱咯,吱吱咯咯,吱吱咯……”车阵中,响起了低低的齿轮咬合声。一部份弟兄,提前用摇柄拉开了擎张弩。
这种臂力高达三石的弩箭,原本需要壮汉用脚踩着才能上弦,因此名为擎张。然而,就在出发之前那半个月里,张潜却用一个简单的摇柄齿轮组,将脚踩上弦改成了手摇。
虽然改进之后的擎张弩,比原来重了一斤多,举起来颇为费劲儿。但上弦速度,却提高了至少三倍。并且对持弩者的膂力也不再像原来那样要求严格。任何普通成年男子,只要举得平弩,就能使用。
“叮,叮,叮当……”正前方马车附近,又传来了一阵清脆的金属撞击声。迅速吸引了王之涣的视线。
是八十名精挑细选出来的弟兄,穿好了耀星铠,拎着陌刀在重新整队。陌刀柄长达两尺半,刃长三尺。镔铁打造的刀刃,锋利得能拦腰斩断一头活猪。这种兵器,王之涣以前只是在传闻中听说过,今天,却亲眼看到它在自己面前,映日生寒。
如果骑兵跑不起速度来,遇到陌刀……。眼前迅速度闪过一个血腥的画面,王之涣激灵灵打个冷战,随即,有一股自信从心底油然而生。
张用昭是个擅长创造奇迹的人,他以前非但听说过,也亲眼见到过好几次。希望,这一次也不例外。
目光透过刀从,他再度看向整个队伍的前方。恰看到,张潜、骆怀祖、王翰仨人,徒步挡在遮孥的战马前。
三人都不是矮个子,尤其张潜,在唐人之中,属于典型八尺男儿。但是,比起端坐在宝马良驹上的遮孥,此刻的他,看起来却矮小且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