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是供给为农户干活的牲畜的饲料,被称为饲料面积,根据牲畜数量征收不同等级的税,如果牲畜太多甚至可能被收最高等级的农业税。
第三部分包括宅地、道路、池塘等等以及提供种子的那部分种田面积,可称为经营面积,因为它是为全部经营服务的,这部分不收税。
最后,第四部分是生产由农户拿到市场出售的未加工的或加过工的粮食和其他农作物,这是农户的商业种植面积,在每一单个农户里,土地分为上述四部分,具体如何划分取决于所种植的作物的种类,比如种植经济作物的就会被划分为商业种植面积,种植主食的则会被征收食物面积的税。
但主食面积有上限,是农户家中人口数量乘以两亩,也就是家里每有一人,就多有两亩的食物税收面积,超过这个面积的主食种植面积,一样会被算作第四部分的商业种植面积,因为这些吃不完的是肯定要拿出去卖的。
同时,利维娅也清楚,农户的收入取决于它的土地的商业种植部分,因此,这部分面积愈大,上面产出的产品的相对价值愈高,农户户主向市场提出的需求就愈大,因此国家在本国市场范围内能够保持的非农业的劳动数量就愈多,农业对于本国的税收和文化的意义就愈大,户主本身的纯收入和他用于农业支出和农业改良的资金也就愈多。
换而言之,农民就愈重要,农民的地位就愈高,
可现在,利维娅突然在谈话中了自己忽视掉的另外一个东西,也就是父亲观念里的东西。
也就是:在国家,对全体人民和社会的重要程度。
诚然,从整个经济中划分出农业的市场面积,这是很重要的。
可是,对于国内市场有意义的部分,绝对不只是生产者的全部收入。
虽然这部分决定该生产者的富裕程度,但归根结底也只代表他的货币收入罢了。
但是,是否拥有货币绝不是由生产者的富裕程度决定的。
富裕农民自不必多说。
那些中等农民,也就是从自己那块土地上得到足够自己消费的产品而从事自然经济的农民,是享受到富裕生活的,但是他没有货币,可他们吃穿不愁,有牲畜,无需缴纳地租,因为他们都是自耕农,他们过的比大部分人都要好。
可另一部分,从土地上只得到他所需要的一小部分粮食,必须靠偶然的“外水”得到另一部分数量少,质量差的粮食的半破产农民,是享受不到富足生活的,但是他有货币,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土地去种植主食,他们得把所有的,仅有的土地,包括租来的那一部分,全部种植经济作物才能填饱肚子。
由此可见,任何关于农民经济及其收入对于市场的意义的论断,如果仅仅是以计算货币收入部分作依据,那是不会有丝毫价值的。
她立刻从脑袋里回忆出今年的农业经济报表,上面清晰的记载着:
种地五十亩以上,一百亩以下的家庭每年得到的货币收入达150星枫银币以上,这是统计部门算上来的平均数。
种地十亩以上,三十亩以下的家庭每年则有191星枫银币,比土地更多的农民反而有了不同寻常的上涨。
至于第三部分,种地十亩以下的家庭只得到30枚星枫银币,也就是说,经营上的货币收入总数的增加,不与播种面积成正比。
而且所有这些经营支出同农户用于维持劳动力的主要支出比较起来是很小的,所以可以这样来理解这一现象,即:农户经营农业从每亩土地上得到的经济效益,随着经营规模的缩小而递减。
这会导致什么现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