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奇,今晚要去看电影吗?”
戴琳斯就是个磨人的小妖精,只要李幸一有空,她准会出现。
李幸正在打扮,听到她的话,无奈道:“今晚怕是不行?”“你有其他的安排吗?也许我可以跟你一起去哦,千万不要叫上英格丽德,她只会把事情搞砸。”戴琳斯自告奋勇的同时不忘给英格丽德泼脏水。
“这件事有点危险,你们不要来了,我会让丹特和埃泽尔和我一起去。”
闻言,戴琳斯也就把想法打消了:“那好吧。”
李幸感觉发型整得差不多了,便要在穿衣打扮上下了点功夫。
首先穿上长裤,然后T恤和卫衣...自下而上,规规矩矩,他相信大多数男性同胞都是这么穿衣服的。如果,只是如果我们之中出现了一个穿着衬衫和内裤在屋子里到处乱跑的叛徒,这种人通常就是大多数烂俗喜剧里的傻逼。
对的,每部喜剧里面都会有一个傻逼。
如果没有,这部喜剧就是失败的,我和李幸都不会看!
翁达港
作为多伦多的混乱之地,这里着实当得起这个昵称。
李幸一眼望去,落入眼中的是一个又一个红灯区,和那些乍看之下就不是一般人可以进入的夜店和酒吧。
“拉奇,说说我们今晚的计划吧。”
史蒂芬森问道:“还有,这两位是谁?”“他们是我的保镖,可以全程保护我们的周全,这里毕竟不安全。”李幸解释道。
“保镖?”
史蒂芬森的脸上冒出了一个又一个“我很失望”的字眼,他以为这就是自己的任务,没想到李幸另有安排。
“我觉得你可以让他们回去了,我就可以保护你,我精通许多格斗术,还配有持枪证,我是个业余的保镖,虽然和全职保镖比起来有些差距,但你要相信我...”
信你...拿命去信你吗?
李幸的脑子虽然有点不好使,但遇到这种情况,他还是可以分辨出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
所以他残忍地拒绝了史蒂芬森的请求,并与他一起前往米泽尔法特酒吧。
李幸已经进行了一番堪比易容的打扮,虽然路人们认不出他是人人喊打的拉奇·李,可他的身高太出众了,往路上一站,回头率比斯嘉丽·约翰逊还高。
“拉奇,你这样还是太惹眼了。”埃泽尔是当初一起招入麾下的五位保镖之一。
智商属性仅次于巴里特,但谨慎细心犹有过之,如果不是巴里特的统率力更强的话,保镖队长应该是他。
“有你们在,我很放心。”李幸说。
米泽尔法特酒吧
来到这里之前,李幸以为鱼龙混杂只是个形容词,直到现在,他才知道,还真有地方可以完全用这个词形容。
小小的一个酒吧,却汇聚了各色人种。
纯粹的黑人、麦迪皮彭似的棕色黑人、拉丁人、白人、黄种人、类似印度阿三的巧克力色人...
李幸使用全知之眼扫了一遍,同样发现了怪异之处。
这些人大多数有着一项特别高的属性,也有极个别的几个是个人能力超强的人。
比如这个盖·伊莱,力量和丹特相仿,速度几乎可以跟运动员相比了,体力也是满格...
如果他是从事什么运动的运动员,李幸不会意外,但他在拥有这些属性的同时,还在拳打脚踢这块颇具天赋。
“拉奇,我们在这干什么?”史蒂芬森问道。
李幸也不知道史蒂芬森的作用到底是什么,目前来看,他和这个事件完全沾不上关系。
“也许这里有艳遇吧,你到处转转,不要惹事!”李幸再三叮嘱。
“你放心吧,向来只有我惹别人,没有别人敢惹我!”史蒂芬森牛气冲天地说。
他走开后,埃泽尔说;“我要去照看他一下吗?”
“去吧。”
李幸不希望看到史蒂芬森死在这里:“丹特,你跟着我。”
李幸在这里转了一圈,最后总算是看到他苦苦追寻的人了。
尼基塔·梅甘,她现在套上了一个金色的假发,看起来就像王妃一样光彩照人,陆陆续续的有十几个人去邀请她跳舞了。
李幸岂能落后?
第十二个人被拒绝后,李幸走到她的面前:“这位女士,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和你共舞一曲呢?”
梅甘猛地抬头,看见了李幸脸上的淫笑。
“拉奇!”
梅甘猛地把他按到椅子上,压低声音问:“你怎么在这?”“如果我说,这是上帝的安排,这是命运的捉弄,这是天意要让我们重逢,你会相信吗?”李幸问道。
梅甘宁愿相信这是个巧合,因为行动部今晚的行动是最高机密,如果事情外泄,那意味着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