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她脸色骤变:“好甜...”
戴琳斯突然觉得三叉神经一紧:“舔怎么了?拉奇就喜欢这个口味。”
李幸隐隐觉得一场大战在所难免,他起身说道:“好了,丽莎,你先把东西放一放吧,等会儿我们要去看一场演唱会。”
“演唱会?哪个歌手?还是哪支乐队?”
“傻子快跑。”
“什么是傻子快跑?”
“哈伦的乐队。”
李幸从没听过哈伦的歌,但他总觉得这乐队名字带着些隐喻。
如果他们真的很有天赋的话,这个名字真的可以,有些人看到这个乐队名就会想听听他们的歌。
不管是唱得好听还是唱得难听,这乐队名字都用的上。
好听的话,你这个听不懂好歌的傻子快点跑吧!
难听的话,你这个傻子连这种歌都要听?快跑吧!
上午十点,风和日丽。
傻子快跑乐队将在李幸和魔女团面前大展歌喉。
公寓的主厅围满了人。
不仅仅是李幸和魔女团,还有包括普度·让诺在内的工作人员。
“不就是一支小孩乐队吗?为何这么大张旗鼓?”让诺问道。
李幸严肃地看着他:“对你来说只是小孩,对他来说是梦想,你能带着认真的心情用心听吗?”
让诺的眼神就像关爱智障的正常人:“哦吧。”
英格丽德忐忑不安,没想到有这么多人看。
主唱是自己的弟弟,虽然她不支持哈伦辍学去搞乐队,可是他也不想看见弟弟在这么多人面前丢脸。
“拉奇,我既想他放弃这件事,又不希望他当众出丑。”英格丽德说。
“我们这只有不到三十人,如果他真的想办乐队,将来要在上万人的体育馆开演唱会,到时候的压力会更大,如果他真的是做乐队的料,现在就该表现出相应的才能,你觉得呢?”李幸问。
“对,没错。”英格丽德放下无谓的担忧,满怀期待地看着哈伦。
他们的越堆只有两男一女,大胸女朋友是乐手,另一个男的是鼓手。
然后,开始了。
不吹不黑,当哈伦开口的那一刹那,全场都沸腾了。
有些人走调会走得很尴尬,有些人走调会走得跟搞笑。
哈伦属于后者,他一开口就让人觉得他是来搞笑的,于是大家都笑了。
英格丽德双手捂着嘴巴:“太棒了哈伦!”
“我就说吧?”李幸笑道。
英格丽德激动地说:“我看他想做乐队就让他做乐队吧,我相信他很快就会放弃的,我们可以先帮他请几天的假!”
“对,就是这样!”
“你可以让他知难而退,同时又不用做杀死他梦想的凶手。”李幸笑道。
英格丽德连连点头,对着嗨上头的哈伦叫了声:“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