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日,叶蓁蓁给崔大娘打下手制作衣裳。
虽然她现在还不会缝制,但是动手能力不错,制版裁衣都能独立完成,剩余的步骤她就无能为力了,全都交由崔大娘,她则是抽空制作她的脂粉。
紫茉莉粉和落霞膏是必备的,出于护理自己的目的,她开始制作美白补水的美颜霜和护手霜,这两种在干燥的秋日用是最适合不过了。
为了符和古代审美,她分别取名为“玉珠霜”和“红酥手。”
崔大娘的身体尚未痊愈,不敢让她过度劳累,衣裳都是徐徐图之,在放榜之前,桢哥儿的新衣裳还没做好,叶蓁蓁却能把所有制作材料都花光了。
新衣裳不急,但去县上看榜是不能耽搁的。
第二天。
天色未明,叶蓁蓁带上需要交易的脂粉,和崔维桢启程县城,毫无意外地,在车上再次看到叶大勇和叶世明。
多日未见,叶世明脸色苍白,仿佛重病未愈,直到叶大勇告知,她才知道叶世明昏迷了好几天,前两天才醒。
叶世明像霜打的茄子似的,全程都提不起精神,更别说像之前那样高谈阔论了,不过他这幅样子,没人可怜他就是了。
放榜之日,县上的人比考试之时有多无少,叶蓁蓁直接定下县衙对面的客栈,位置非常好,二楼临窗,等到红榜张贴,他们就能第一时间知道了。
叶世明向来脸皮厚,也跟着坐下了,叶蓁蓁看在她爹的面上,好悬才没赶人。
二楼嘈杂一片,都是在等待消息的童生,甚至还有急性子的,现在就只会家人或是下人去对面墙下等着了,叶大勇见此也想去,直接被叶蓁蓁拉住了。
“别急,往年都要等到中午才放榜,您现在下去又累又挤,再等等吧。”
反正还要等着,她甚至有心情点了几道招牌菜,每样都品尝了几口,凭借她多年的饕餮经验,差不多能够知晓大厨的制作工序了。
崔维桢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不如你做得好吃。”
经过叶蓁蓁的厨艺轰炸,他的口味也变得挑剔起来。
叶蓁蓁高兴得很,“今日回去,我再做给你吃。”
“大丫,桢哥儿,这菜多好吃啊,你们怎么还嫌弃了”
这家客栈的酒菜在临西县颇有名气,一桌席面就要三两银子,寻常人根本吃不起,叶大勇以前连想都不敢想,这会儿托叶蓁蓁的福,得以尝到招牌菜。
这简直是他这辈子吃到最美味的东西了,大丫那手艺,怎么能比得上
叶蓁蓁也没多解释,“这些不和我们口味,爹您多吃点。”
叶世明就很鸡贼,菜一端上就闷头夹菜吃饭,而且专挑肉吃,脸皮简直比城墙还厚。
人无耻则无敌,说得就是他了。
二楼吃东西的人并不多,大多只是点上一壶茶和几个糕点坐等,这会儿众人被叶蓁蓁这一桌饭菜的香味儿勾着了馋虫,不少人也纷纷点菜,香味顿时弥漫开来,连那些若有若无的焦躁都消散了不少。
吃饱喝足后,时间也差不多了,叶大勇抹去嘴上的油星,“我去等红榜了,你们在上头等我消息。”
他读过几年书,也是认得不少字的。
席上的空盘子被店小二撤下去,叶世明打了个饱嗝儿,又恢复了之前半死不活地样子,歪在椅子上不搭理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