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君,求你买了我们吧,只要能治好我娘的病,小人愿意做牛做马报答您。”
洪知远噗通地跪下了下来,实实在在地磕了好几下脑袋,叶蓁蓁看得不忍,连忙把人搀扶起来,“你这孩子,快别磕了,把脑袋磕坏了就得不偿失了。你放心,你们一家三口我们都买了。”
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叶蓁蓁不说对桢哥儿有十分的了解,但五六分也是有的了。
洪远这孩子清秀白净,神色不卑不亢,仪态大方,与其他卖身为奴的愁苦大众形成鲜明对比,一看就知道是识礼的,这样的书童,带出去一点也不丢分。
这些暂且不谈,就凭他的孝心,崔维桢也不会舍弃了他。
洪知远看了崔维桢一眼,见他没有反驳,顿时欣喜若狂,“多谢郎君,多谢夫人,我娘和姐姐都能干活,一定不会让您白花银子的。”
崔维桢花了十五两银子与中人交易,拿到洪家三人的卖身契后,又掏出十两银子递给洪知远,“这银子你拿着,先带你娘去抓药看病,看完病就回来吧。”
说了一遍地址。
洪知远拿着沉甸甸的银子,眼中已经蓄满了泪花,虽然遭遇了苦难和磋磨,但是世上的好人还是很多的,就例如如郎君和夫人,就是他遇到最好的人了。
他又是跪下磕头,交代了一声,就揣着银子回去客栈她娘病了不能出来,姐姐在客栈里随身照顾。
因为攥着他们的卖身契,崔维桢和叶蓁蓁也不怕他们跑掉,一次性解决完下人问题后,他们又去买了些笔墨纸砚。
没办法,叶蓁蓁要练字,纸墨花销实在太大了。
等他们逛了一圈回来,刚好碰上找上门的洪知远母子三人。
洪知远的娘姓宋,名桂兰,人称桂兰婶,约莫三十岁上下,年轻比崔大娘小,但面相更显老,病重蜡黄苍白的脸色更显得她憔悴虚弱了。
她一看就是个老实人,见到崔维桢和叶蓁蓁,就要拉着一双儿女下跪,叶蓁蓁哪忍心让病人这么折腾,连忙把人拉起来,把他们一家三口都安排在前院的倒座房里了。
“这屋子我前天才让人清扫过,你们安心住下,要是有什么欠缺的,尽管告诉我,我再添置就是。”
“并没有什么缺的了,不敢再劳烦夫人操心。”
桂兰婶连道不用,又把她的女儿洪玉秀推出来,“夫人,奴婢病中不能伺候,家里的活儿就交给玉秀吧,无论是女红还是膳食,她都擅长。”
玉秀才十四五岁的年纪,长相清秀,性情有些内敛,若是在以前,她肯定是不会雇佣童工的,但现在时代不同了,十五岁就是成年,让她干活也没什么过不去的。
叶蓁蓁也才十六岁,嫁进崔家后,不也照顾病人,忙上忙下的吗
虽然如此,叶蓁蓁也没太苛刻,一日三餐还是她亲自动手,衣服和擦洗的活儿交给玉秀,忙完了也不必随身侍候,可以回去前院照顾桂兰婶。
崔大娘也见了洪家三口,觉得他们心眼儿正,玉秀和洪知远干活都利索,直夸他们会挑人。
叶蓁蓁不敢居功,是桢哥儿会挑人而已。
家中杂事处理得差不多,崔维桢也到了上县学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