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1 / 3)

宋姐看到上面的地址,再看到“价值三百万”几个字,当即笑开怀“哎哟,字确实不错,人更有意思。拆开来看看”

两个人都关注到了这封信,这事情真真巧合。两人既然感兴趣,这下也不顾别的信件,拿了剪刀,两人当场开封,准备看看里面到底写的是什么。

不说别的,第一眼确实是微震。

唐雪君下意识赞了一声“好字。”

这年头钢笔字写得人多,要说写得好的人也很多。出版社眼见广,见过的文人多了去。面前这信纸展开,里面的字漂亮又清晰,笔锋带着不拘的凌冽。这样整齐却又有个人特色的字,那可不算多。

信封上寥寥几个字看不明显。到了信纸上,字密密麻麻,看上去就相当清楚。

信封和信纸一瞧就不属于便宜货。信封还算普遍的,里面信纸则是花了大价钱。唐雪君猜测是小河村的某位风趣的老先生投的稿。

如果不是老先生,怕是不会有花大钱买纸的讲究。如果不是风趣,更不会特意写上“价值三百万”。

唐雪君有了先入为主的念头,这才细看内容。细看之后,她更是睁大了眼,被文字的细腻所震撼。

春居并没有多少华美的辞藻,各种修辞手法用得也不算夸张。可不知道怎么,畅读下来好似梦中少女所见的春居,转眼出现在人眼前。

开头微微悬疑,后续又带上了浪漫的爱情。这种题材不算罕见,甚至唐雪君听过相似的戏曲,但这个故事就像是新瓶装旧酒,在白话畅销小说里到底不多见,读起来格外有趣。

至少论新颖,有。论文笔,也有。论有趣,着实让人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哪怕卖不到格外畅销,也不会成为无趣著作。

最绝的是文字内容结构上的把控力。文章在一万字的时候停住,卡在恰如其分的地方。正好卡在少女冲去邻家找小少年的时候。

唐雪君有点恼怎么就不能再往下写点她可想知道隔壁的少年长什么模样。是温和妥帖的,还是那种看似坏小伙,其实本质良善的。

同是在出版社里,两个人看书速度是十分快。区区十分钟,投稿来的这点内容就彻底看完了。

唐雪君有点恼,宋姐则是在那儿惊叹“有意思。不能和红楼和游园惊梦比,但确实读上去非常通畅,不拗口,也没多少冷僻的词。如果出书,估计不少人会看。”

宋姐依依不舍松开看稿的手“没想到现在的小姑娘这么厉害。”

唐雪君惊异看向宋姐“小姑娘”

宋姐点头,想起这事哭笑不得“真的。我那姐妹是去乡下看外婆。她回来路上碰上的小姑娘。听描述长得特别特别好看。她给我讲了十句话,八句在夸那个姑娘漂亮。我也真是服了她。没见着人,我听着都像神仙下凡了。”

当然她也没想到,小姑娘长得漂亮,字却那么凌冽。而字那么凌冽的人,还能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这文章字里行间简直是将少女的心思剖在了明面上。

区区一万字,半个字没写到隔壁的小少年,硬生生已经让读者细品出来,少女是喜欢隔壁小少年的。

唐雪君自己这儿是早报。早报通常刊登的都是阳城新闻,以及一些广告、寻人启事等等。也有板块刊登的是短篇文章,很久不刊登长篇了。

长篇现在大都放在杂志上连载,杂志可不关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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