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森然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肩上雷神锤挑起,脚下一蹬,炸起一个老大的洞,挥舞着雷神锤就冲了出去。
不过片刻,就把这处只有数个金仙境界的熊妖小族屠戮一空,所有物资全部打包带走,连碎肉块也不放过。
离开了那处妖族领地,高歌来到一处高山顶部,掏出一条熊腿,小刀划拉几下,伸手一扯,就把熊皮剥开,露出灵气四溢的血肉。
高歌张口咬了一口,略有血腥,但有股很特别的妖肉滋味,这是巫族最喜欢的味道,味道并不难吃,遂一边慢慢嚼着,一边看着东方。
不过半日功夫,高歌堪堪把一头八丈高的黑熊吃完,东方的天空,就慢慢变得橘黄,然后又变得漫天通红。
十只三万丈高下的三足金乌,身上流淌着明亮艳丽的火焰,肆意散发着无尽的高温,翱翔在高空,焚烧着天际,向着西方飞来。
十日横空!
十个金乌太子终于出来了!
高歌仰头看着,嘴里的动作没有一丝停顿,不急不慢,一口一口咀嚼着,嘴唇鲜红,亮丽如血。
十只金乌,此刻终于知道螃蟹为什么横着走了,因为他们就不时横着飞。
洪荒大地广袤无垠,山川雄伟秀丽,大河气势磅礴,让初次独自来到洪荒的他们兴奋异常。
快乐呀!反正有大把的时光。
流浪呀!反正有大把的方向。
金乌纵情飞舞,高声歌唱,一会儿抱成团,撞倒一座山峰,引起山林大火,一会儿摔倒大河里面,把整条大河的水都煮沸蒸发。
所过之处,火焰随行,赤红一片,哪分巫妖!
金乌们在追逐,打闹,地面发生的一切,完全不放在他们的心上。
树木烧掉了,不是还可以重新生长出来吗?
生灵烧死了,烤肉不就是这样做出来的吗?
他们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从来没有这样兴奋过。
猴子说得对,美酒就是最好的宝贝,有了这宝贝,胆子就会变大,就不再怕父母亲的责备,每时每刻都变得特别的新鲜有趣,完全没有无聊的感觉了。
金乌们上下翻飞,在空中左右乱窜,完全没有一点章法,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高歌看他们飞过,慢慢站了起来,拍了拍手,远远跟了上去。
大地上的树林已经枯萎了大半,半死不活的,高歌眼都没瞄一下,清风一般掠过。
洪荒所有的生物,生命力都强大得可怕,别看许多花草树木被烧掉了,但大部分根系深植,只要感应到地面温度适宜,很快新的枝叶就会冒出地面。
高歌远远跟着金乌们来到洪荒东北部,见金乌们的行经路线,避开了崆峒地界,就没做丝毫的理会。
反正烧死的都不是人,烧掉的要不是巫族的领地,要不就是妖族的领地,人家巫妖两族都不出声,也轮不到他高歌出头。
金乌们或许感到疲惫了,或许找到了新的玩具,竟降落了下来,停在一座山顶之上。
五百万丈高的山峰瞬间就被点燃,整个山峰成了一个超级巨大的火炬,万里之外都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