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的第一个反应是我还用去证明吗
他在这个行业打滚三十年了,年轻时在巴黎当过学徒,后来回美国成立自己的工作室,地位至今仍屹立不摇,放眼全美就只有那么几个竞争对手,哪里是一个忽然冒出来的自称是设计师的人能够动摇到的
就算真的永远失去了伍德女士这个客户,他一点都不用愁,因为想找他定制衣服的贵妇遍布全美,他面前的史密斯太太就是一个。
可是伍德女士为了一个名不经传的“设计师”而舍弃他,是他不能接受的。
路易斯维尔的有钱人,只能算是地方的有钱人,跟东岸和西岸那些主要城市的有钱人有着一定的差距,他的客户里不乏纽约的名媛贵妇,她们来自显赫的家族,而就连她们都要对他客气几分呢
这让富兰克更加咽不下这口气。
富兰克想了又想,算是接受了史密斯太太的提议“史密斯太太,我的收费可不便宜。”
他的确有空的档期,而且他很想看看那个“设计师”能设计出什么样惊天动地的东西来。
没错,富兰克认为自己有必要亲自出面捍卫设计师的专严,让世人知道设计师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冠上的名号。
富兰克是出了名的贵,史密斯太太自然是知道的,但机会难逢,就算再肉疼也不能省。
如果能艳压伍德女士,那么花再多的钱亦非常值得。
她说“这方面你大可以放心”
时隔大半个月,伊莎贝拉再次来到路易斯维尔。
伍德女士换上她带来的晚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满意的笑容。
聘用希莱尔这个决定果然是正确的。
从下订到收到裙子,她都不曾见过这设计师的真面目,只透过书信交流,晓是她也有点好奇“他怎么不亲自过来,而是让你这个姑娘长途跋涉”
伊莎贝拉早就想好了说辞“他不方便出门。”
伍德女士立即想到他有什么隐疾,体贴的没有过问,只是见少女脸上没有一点抱怨,忍不住打趣她“你真爱他。”
伊莎贝拉“”
事到如今,她也懒得反驳了,恋人就恋人吧。
伍德女士在镜子面前转了一个圈,调侃自己“你一定觉得,为什么我都一把年纪了,还像小姑娘一样爱美。”
“我并不认为你一把年纪。”伊莎贝拉由衷地说。
伍德女士才四十多岁,只要保养得好一样可以很美,而且她的确保养得不错。
再说,年轻有年轻的美,成熟有成熟的美,为何非要互何比较呢
“我跟你说,在这个时代什么样的女人最快活”她嘴角一勾,“就是我这种有钱的寡妇。我什么都见过,什么都做过,亦听过许多流言蜚语,到头来我发现还是自己开心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