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许一凡坐在老槐树下,桌子上放着一摞书,都是没有卖出去的。
抬起头,看着头顶上的太阳,心中腹诽道:“别的男主穿越了,随便搞点东西,就能赚的盆满钵满,我他妈的辛辛苦苦搞了这么多东西,却没有人识货,果然,小说都是骗人的,阿西吧。”
就在许一凡想着要不要去一趟嘉州城,贩卖书刊的时候,不远处一群穿着捕快服饰的人径直朝这边走了过来。
许一凡在镇子里生活了八九年,对这些人自然很熟悉了,他看到朝这边走过来的捕快,许一凡以为他们要出去执行什么公务的,就没有在意。
可是,这群人在走到老槐树下面之后,就停了下来。
为首的是安民镇的捕头,姓包,叫包甄,今年三十二岁,却已经在安民镇当了十来年的捕快了。
包甄以前当过兵,不过,进入军队之后,每两年就回来了,回来的理由不清楚,包甄一直闭口不言,只是,在一次喝醉酒的时候,说他是被赶出来的,真相如何,不得而知。
包甄回到安民镇之后,就当了一名捕快,日子过的还算不错。
安民镇不大,这里民风虽然彪悍,但是,也极少出现命案,治安还算不错,包甄也很轻松,在前任捕头去世之后,他就成为了新任的捕头。
包甄性格豪爽,可能跟其在军队待过有关,这个人没什么大毛病,就是喜欢喝酒,喝多了就喜欢骂娘,至于骂的是谁,不得而知。
许一凡在很小的时候,就跟包甄认识了,可能是许一凡长得可爱,也可能是包甄一直可能有个儿子,老婆却生了三个闺女,把许一凡当成半个儿子了,所以,对许一凡包甄还是很不错的。
“包叔叔,你怎么来了?这是要去哪执行公务啊?”
许一凡站起身来,还没有说话,就先笑了起来,他一笑,脸颊上的两个酒窝就露出来了,看起来格外的可爱。
包甄今天没有往日的和蔼可亲了,(包甄身材魁梧,皮肤很黑,留着络腮胡子,一双眼睛很大,也很吓人,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瞧着就挺吓人的,他不笑还好,一笑就是一嘴的大黄牙,门牙还缺了一颗。)。
包甄从桌子上拿起一本书,随手翻了翻,面无表情的看向许一凡,厉声问道:“安然,这些书是做什么的?”
许一凡愣了一下,包甄很少这么跟他说话,觉得有些奇怪,不过还是老实的说道:“售卖啊,包叔叔,要不来一本,权当我送你了。”
“滚,不知道老子不识字啊。”
包甄骂了一句,继续问道:“书是从哪来的?何人所写?”
许一凡又愣了一下,回道:“我自己写的啊,怎么了?”
“你写的?此话当真?”
包甄那张黝黑的脸,越发的黝黑起来,表情也越来越难看起来。
“这还能有假,除了我,还能有谁能写出这么精彩的故事。”许一凡不免有些骄傲的说道。
然而,心中却再说:【装逼不犯法,反正曹大家和村上春树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