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口中的爹自然是指陈猎户。
顿了顿看了一眼篝火旁坐着的贾四莲和自家侄女又道,
“狐狸、山猫也不少公子爷若是想猎狐做皮领子也不错还有黑熊、野猪,不过这两样东西最是凶猛,我们这点子人少了些”
若只是他们这几个男人倒也罢了,可多了两个女眷,要护着女眷这人手就不够了,牟彪笑着看了一眼贾四莲道,
“无妨,看运气遇着甚么便猎甚么,我们出来这一趟就是为了散心,倒不拘着一定要猎着甚么”
狐狸就不错,皮毛可以做衣领,若是野猪、黑熊之类的,肉糙皮厚,还要抬着下山,反倒麻烦
只牟八公子想是这样想,却无奈万事不能随心意转。
他们当晚上歇在了溪水边,帐篷外头有牟龙、牟虎和薛三有轮着值守,又有篝火燃了一夜,虽说能挡了野兽袭扰,却是挡不住密林深处那一阵阵高唱低呤,虎啸熊吼,鸟鸣虫叫,在城里不觉得,到了这山里寂静的夜里,才知晓这大山深处,并不比那外头繁华尘世清静多少,野兽也有野兽的热闹,闹闹哄哄一夜,到了天明才算歇了。
第二日,众人都是眼下青黑的钻出帐篷吃早饭,早饭便是带耳的瓦罐吊在火上,煮了溪水里的鱼粥,只放了盐,却是格外的鲜美,之后众人收拾东西起身,便又再往山中走了五里。
这大山深处越往里走,越是不好行,一路之上都是薛二有在前面探路,循着那只有山中猎人才瞧得出来的小路,在前头抽刀披荆斩棘,待翻过一处山口时,薛二有突然停下脚步,先是看了看路面,又爬到路旁一块大石上四下张望,还抽动鼻子嗅了嗅,脸色便有些不好看了,
“公子爷”
他跳下石头,脸色凝重道,
“公子爷,这处应是有野猪出没”
“野猪”
薛二有指着草丛中隐隐约约的小道道,
“这山间小道可不是人走过留下的,而是那山中野猪走过时留下的,我们山中的猎户进山,有经验的多会顺着它们留下的小道走”
顿了顿一指路面道,
“我们来的头一晚,山中下过雨,这地上的脚印甚是新鲜,想来是刚有野猪经过”
又指了路边的大石头道,
“这上头有野猪在上头蹭过的痕迹小人适才迎风闻了闻,还闻到了一股子尿臊味儿”
野山猪最喜欢在泥地里打滚,又或是在松柏树身之上蹭松油,以将皮肤弄得坚硬无比,兽咬不进,虫钻不入为最佳,只如此一来,它们身上犯了痒自己挠不到,便只能四处寻地方蹭痒痒,又它倒是不怕咬了,可那身上的一股的膻臊味,顺风能飘出十里去,一群野猪混在一处更是味儿大,有经验的山里猎人,光凭气味便能知晓它们在何处。
薛二虎入赘了陈家几年,跟着自家岳父在山里打猎学了不少东西,之后岳父有一回进山摔伤了腿,便不再打猎,改由他在山里行走了,如今的薛二虎已经是一名经验丰富的猎手了。
薛二有看了看贾四莲与小茶,
“这些东西在山里成群成伙,遇上大虫都不怕的,我们还是莫要惹它们,换个道走吧”
成群的野猪在山里就是霸王,虎敢惹,狼敢斗,他们这几个人光靠着手里的几把刀,还带着女眷,那是万万不敢硬碰硬的,还是避开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