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放哼道“我不着急,你只先把刚才说的事儿给我解释明白。”
杨仪后退,她的脑中尽是先前去曹家时候的情形。
尤其是她看见那白布底下女尸那只手的时候。
她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时下的女子,尤其是贵宦小姐、乃至富裕之家的女孩儿,从头到脚都会修饰的极精致。
说的详细些,就是每个细微之处,都不会放过,耳珰之类自不必提,最容易叫人忽略的一处,是指甲。
她们通常无一例外地都会养一手长长的好指甲。
比如杨仪自己,前世的她在杨府里,下到伺候自己的丫鬟,府内行走的嬷嬷奶母们,上到姑娘奶奶,她们的指甲都不会太短,姑娘们会把长指甲修剪的像是精美的玉雕,再用蔻丹染红。
那些年长些的太太嬷嬷们也多会把指甲修的长短适宜,衬托着她们保养的极好的手,也在戴戒子的时候显得更优雅动人。
就算是贫民百姓,做苦工的妇人,也必定会有一些指甲,当然不会太长。
但她们倒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做工跟日常生活的方便,她们的指甲因为时不时地碰折,多半会有些伤损。
但那女尸没有。
她的指甲修理的短而精细,当然不是为了做工,而是时下男人的手指甲那种长短跟样式。
所以杨仪在第一眼看见的时候就觉着她未必是丫鬟荭儿。
她特意打量过女尸的双耳,确凿无疑,没有耳洞。
“只凭这些,你就说那尸首是小曹”薛放匪夷所思地口吻。
杨仪看了眼旁边站着的隋子云“隋队正说过,曹府的女眷以及丫鬟们,都不敢细看那女尸,所以无人确定其身份,至于男人除非是极熟悉的贴身之人,否则也不可能认识。但是隋队正不同。”
薛放想了那么一瞬“嬷嬷,你跟小曹之间确实比别人更亲近你认出是她了”
隋子云不看他,眼睛盯着双脚“十七,你我所认识的小曹是男子,如今你叫我怎么认,难道就凭一双手,就能断定那是小曹”
薛放“啊”了声“有道理。好好的男人成了女人,别说是你,就算是我也不敢认定,毕竟脸都没了。”
杨仪望着望隋子云。
最熟悉曹方回的两个人都这么说,凭什么跟曹方回连一面之缘都没有的她反而认定那是小曹。
“她的脸”杨仪缓缓地说道“这正是最大的可疑之处。”
薛放立即点头“你说下去,别停。”
杨仪道“为什么偏偏被毁的是她的脸”
“猫儿吃了嘛,谁知道那些野猫在想什么。”
“据我所知,猫狗若是饿极了,确实会吃尸首,可为何别的地方没动,只是啃噬那张脸,而且同时出现那许多猫儿。”
“也许是猫饿极了,也许是别的地方不容易下嘴,比如隔着衣裳。”
“旅帅说的对,可是您别忘了,那女尸被发现的时候,衣衫不整。”
薛放好像被人戳了一下似的半开了嘴“哦”
杨仪道“我今日前去曹方回屋中,还未进门就闻到一股奇异的腥臭气,多半人都会以为那是尸首的气味,可并不全是。尸首并没有陈放很久未曾腐烂,而那气味细想的话,类似于鱼腥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