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戈想回家了。
当意识到短时间内根本别想领悟中级战斗技能落叶飘的时候,他心里首先冒出来的就是这个念头。
于是,他回到冰屋里整理了一百零二张狼皮,三十五张鹿皮,就这么出发了。
不用需要道路,他只需要一路往南走就是了。
当然他也可以要求世界之灵把他传送回小世界,再通过小世界设立在自己别墅二楼的床上的坐标迅速返回去,但一来那样做根本无法解释,二来太过频繁的穿梭容易引来病毒的觊觎,虽然到现在为止他也不太明白其中的逻辑关系。
总之,他就这样出发了。
食物,补给,什么都不需要,荒野,森林,峡谷,高山,湖泊什么都无所谓。
只一天一夜的时间,他应该是走出了四百公里,假若以他体内消耗的热量来计算的话。
所以他还需要再吃掉十只狼,或者九头鹿,然后才可以走出西伯利亚。
当东方出现了一轮红日的时候,秦戈决定休息一下,狩猎这种事情并不急,总会有猎物送上门来的。
随便找了处雪地,他就直接躺下去,还挺柔软的,很舒服,自从他融合了诺德人的血脉基因,又扛过了寒冰瘟疫的侵袭后,他就喜欢上这冰封千里的地方,因为他真的不怕冷啊。
闭上眼睛,秦戈尽量放空心思,让精神趋于平缓,基本上,他只需要一个小时就能再次变得精神奕奕。
但这一回,有了意外。
大约十分钟之后,一连串的枪声在远处响起,秦戈自然也被惊动,他如今的感知勉强达到39点,却也仍旧比普通人强得多。
侧耳倾听了一会儿,枪声就停止了,于是秦戈就知道,战斗多半已经分出了胜负。
“5把AK-47,两把疑似98K的栓动步枪,还有一把轻机枪,有意思。”
秦戈爬起来,沿着枪声响起的方向大步而去,但他才走出不到三百米,“咻咻咻”三发子弹就打在他前方十米处,他被发现了,对方在警告他。
于是他立刻站在原地,很快对面数百米外的山包上就冒出十多个人影,毫无意外,都是毛熊。
在这样的荒郊野外相遇,不打招呼那是不行的,这是赏金猎人的生存经验,不是说有多么好客,而是在这个时代的野外,指望着萍水相逢,擦肩而过的可能性太低,那么最好的办法,要么是朋友,要么是敌人,要么就是病毒宿主。
那些毛熊很谨慎,七八个人在山岗上架起了枪,只派了两个人走过来,在一百米外就站住,一张口就是一串更复杂的鸟语,不过秦戈听得懂,还会说点简单的生活用语,因为大风市的毛熊不要太多。
“我,问路,大风市。”
秦戈比划着,表现的很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