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侄会用左手写字”朱前有些吃惊。
黎青执轻咳一声“朱叔,我最初帮你写书之时,字就写得不怎么样,现在用左手写,估计也就这样。”
朱前想到黎青执一开始的那些字,倒是理解了。
想想也是,眼前这人都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了,能用左手写字算不得什么
朱前当即道“我一定跟苟县令好好聊聊。”
“那就多谢朱叔了。”黎青执道。
黎青执报官只是为了帮赵满仓,但在见到苟县令之后,他就冒出来新的念头了。
他觉得他可以借此机会,认识一下苟县令。
他一开始,打算先把故事写出来,再登门拜访苟县令,表示这是自己因为感激苟县令特地为苟县令写的书,但朱前这般热情,他觉得他可以借助朱前,早些和苟县令相识。
至于他为什么要认识苟县令据他所知,县试还真的就很讲人情
脑子没什么问题的县令,遇上才学好的学子,是肯定会让他们过县试的,但怎么排名次,这就看县令的个人喜好了。
此外,才学一般的,要是跟县令关系好,也能轻松过县试。
黎青执相信自己能过县试,但为了保险一点,他打算跟苟县令交好。
还有就是他已经得罪了洪晖,以后在崇城县的文人圈子里,怕是会不好混,但要是县令喜欢他,那些文人不喜欢他又算得上什么
黎青执上辈子能活到最后,跟他想得多也有关系,现在他就已经开始想自己要怎么样才能在科举道路上走得顺利一些了。
朱前把黎青执送走,就又对自己的儿子开口“黎青执可惜了,他要是身体好点,前途不可限量”
黎青执真的很聪明,不仅会抓住身边的机会,还会主动去寻求机会。
当初,黎青执就主动向他自荐,现在,黎青执又打算主动去接触苟县令。
若是黎青执将苟县令断案的英姿写出来,流传开去苟县令的名声一定会很好
这当官的,谁不想要名声苟县令到时候一定会喜欢黎青执。
可惜黎青执身体不好,他这骨头也太脆了
另一边,离开了朱家的金小叶长松了一口气,然后对黎青执道“黎青执,你这骨头也太脆了”
黎青执“”他的骨头其实还可以的
只是普通人的骨头被肌肉和脂肪包裹着,遇到撞击就不容易有事,至于他他这不是没有什么肌肉和脂肪吗
瘦子和胖子一起摔跤,本来就是瘦子更容易骨折。
“现在肉摊上估计没肉卖了,等明儿个我去买个猪蹄给你补补。”金小叶道。
黎青执咽了口口水“我想炖黄豆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