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吃红油抄手。
章北庭出摊前就已经擀好皮,回来只要剁肉跟包就好了。
这里的猪都是纯吃草料跟粮食长大的,肉即便只放最简单的调味料也非常香。
章北庭选的是三肥七瘦的梅花肉,吃起来既不会觉得柴,也不会腻。
抄手的皮他擀得很薄,一团团粉色的肉馅裹在白嫩的抄手皮里,圆鼓鼓的十分可爱。
柴火灶的威力大,没一会儿抄手就被煮得浮起,再点一次凉水,就完全熟了。
煮熟的抄手皮几近透明,能看清里面肉馅跟葱花的颜色,在调好汤汁的碗里一滚,沾满了红油之后,看得人垂涎欲滴。
“有点烫,”章北庭道,“你吃的时候注意点。”
宋宴卿听到章北庭的叮嘱,吹了吹才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放了红油跟醋的汤汁是他喜欢的酸酸辣辣的味道,十分开胃。
抄手皮嫩滑细腻,带着一点点韧劲,牙齿轻轻一磕便破了,里面滚烫鲜美的汤汁流了出来,烫得人舌尖微微发麻,却不舍得停下来。
尝过一点汤汁的味道后,他迫不及待地把一整个抄手都吞进里嘴里,肉馅也是鲜嫩多汁,十分美味。
宋宴卿连吃了两个,才从碗里抬起头来,“这便是你上回说的,用辣椒油做的好吃的吗”
原来还记着呢,章北庭失笑,“这只是其中一样。”
两人低头吃着抄手,各自手边还放着一碗冰粉,若是觉得烫了或是辣了,就吃两口清甜凉爽的冰粉,辣意跟热意能减轻不少。
即便这样,一碗又烫又辣的红油抄手吃完,两人还是出一身汗,收拾干净灶房后,赶紧一前一后地去洗了澡,才稍微凉快点。
章北庭洗在后头,想着这个点应该没人会来找他们了,他就只穿了中衣。
出来时天已经快黑了,院子里的光线有些昏暗。
看到宋宴卿搬了桌子在院子里裁布,他愣了愣,连忙阻止,“快别弄了。”
“为什么”宋宴卿拿着剪子的手还停在布上,不明白地问。
章北庭道“天快黑了,干这种费眼睛的活,时间久了,眼睛会坏的。”
宋宴卿乍一听到眼睛会坏,吓了一跳,但想了想后,他又不想放弃。
以前在宋家的时候,他也经常这个时候干活,而且他又不做多了,就裁好章北庭做中衣的布。
“明天白天再做也不急,”章北庭道,“到时候我画个样式,你按照我画的样式做。”
宋宴卿疑惑,“中衣还有别的样式吗”
“我想做成不要袖子,裤腿只到这里的。”章北庭在大腿上比划了一下。
“这”宋宴卿有些犹豫,不要袖子,裤腿又那么短,那不是胳膊跟腿都露出来了。
“衣裳裤子裹得严严实实的,真的好热,晚上睡觉都睡不踏实,”章北庭快速扇动着手里的扇子,眼巴巴地道“短衣短裤我就睡觉的时候穿,宴卿会帮我做的,对吧”
宋宴卿耳朵一下就红了,结结巴巴地道“明明天就给你做。”
“我就知道宴卿最好了。”章北庭笑嘻嘻的道。
穿越前,他曾经看到过朋友谈恋爱,跟女朋友说话黏黏糊糊,撒娇耍赖,当时他觉得傻透了。
现在回想起来,原来是当初作为单身狗的他不懂这其中的乐趣。
跟喜欢的人撒娇不知道有多快乐,怎么会傻呢
宋宴卿显然不如他接受得快,收好布跟剪刀回来,都不太敢看章北庭,手脚也有些不知道怎么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