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追风只是凝神看着她,歪着头打量了一会儿这曾经的小主人,却没有像幼时那样扑上去要小主人的抱抱。
许榴找来纱布小心地给追风消毒包扎,追风安抚地舔了舔小狗的指尖,低声说“我没事。”
伤口看着吓人,但是只伤到了皮肉,休养两天结了痂便能好。
小狗吓得要哭出来“可是你流了好多血,哥哥,你好不容易才遇见她的,为什么不跟她走呢”
追风定定地瞧着小狗总是泪汪汪的眼睛,低低叹了口气
“我只是想看看她如今的样子,我不会再称呼任何一个人类为主人。”
从被人类抛弃的那一刻起,一切就已经无法挽回了。
哪怕那不是她的错。
凌晓晓看起来随时要哭了,她用力擦着眼睛,她听不懂追风在说什么,但是她看得懂追风的眼神。
她告诉许榴“追风是我养的第一只狗,”
“我小时候被绑架过一次,我那个时候身边只有追风,它也只是一只狗,没有办法面对那么多歹徒。我差一点就被撕票了。”
“回来之后我父母认为追风没有保护好我,趁着我上学的时候,偷偷把追风遗弃了。”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疯狂地喜欢狗,我养了很多狗,我总在想,我对这些狗狗好,那追风在外面的日子,会不会过得稍微好一点。”
许榴在追风背上打了一个整齐的蝴蝶结,黑背低
声呜噜了一下,舔了舔许榴沾着血迹的掌心。
凌晓晓苦笑起来“或许它现在找到了更想守护的人。”
许榴茫然地回头,不知道凌晓晓是什么意思。
有些事情,就是阴差阳错,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凌晓晓看着追风离去的背影,她突然追上来有些卑微地请求道“可不可以让我带追风回去休养”
“我有照顾受伤狗狗的经验,只要养好伤,追风随时可以离开。”
她哀求地望向许榴,以为许榴可以决定追风的去留。
可是许榴低下头问追风“哥哥,你想留下吗”
追风本来想摇头,可是他看见远处骆随跑来的身影,摇头的动作就卡住了。
榴榴喜欢骆随,他想。
追风是很聪明的狗,他可以轻易地感知到人类的情绪,也学会了,原来人类之间,还有种感情叫做爱。
追风定定瞧着小狗,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看见榴榴,是在黄昏下的旧巷。
雪白雪白的一小团毛绒小狗,生得像是移动的棉花团子,连站都还站不稳,望向他的时候黑亮黑亮的眼睛里却好像盛满好多星星。
追风后来学到的,这辈子最刻骨铭心的一个成语,叫做一见钟情。
狗狗的喜欢,永远是最无私最宽宏的,他永远不愿意喜欢的人为难,或者难堪。
他用鼻尖蹭了蹭许榴温热的掌心,忽略了心底莫名其妙的抽痛,还以为是皮肉伤牵扯到了心里。
奇怪,以前再重的伤都没这么疼过。
他用脑袋抵着小狗,低声道
“榴榴,骆随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