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了想,对翁雅说“这间房也得收拾一下才行,要不你去打扫客厅,我负责这里,让许妄做早饭。”
许妄就站在外面,闻言便应了一声“行,也该去了。”
再拖下去,那对夫妻起床没早餐吃,说不定还要发怒。
翁雅便也去了客厅,站在卫生间门口等着顾义开门好拿工具打扫。
秦月则将卧室里被他们打斗弄乱的东西慢慢收拾起来。
她做了一会儿,撇向门口,见翁雅的位置注意不到这边,便掩了一点房门,一瞬间飞掠到那尚且温热的尸体前,俯下身,一口咬在了他的脖子上。
人才刚死,血液还能被轻松的吸食出来。
当美味无比的鲜血大口大口地涌入口腔,顺着食道进入胃部的那一瞬间,秦月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极其满足的喟叹。
她近乎贪婪的吞咽着,急切得甚至差点儿被呛到。
但她不敢耽搁太久,感觉到饱足的那一刻便马上停了下来,恋恋不舍地舔掉嘴边的血,接着用力拔掉尸体身上的刀,在他脖子上的两颗牙洞间割开了一条伤口。
新伤将獠牙咬出来的伤彻底遮盖住了,她才起身去镜子前,把嘴角残留的血迹弄干净,接着将刀送回厨房交给许妄“这个也应该洗干净放回原处吧,免得母亲生气。”
她从厨房出去的时候,顾义刚好打开卫生间的门走出来。
他脱臼的胳膊自己接上了,手掌上的伤也包好了,看起来状态还不错。
他出来时与秦月的视线刚好对上,浓眉挑了挑,笑问“看什么怕了”
秦月摇摇头没说话,转身向对面的卧室走去,听见他在后面说“那个畜牲本来就该死,谁让他刚好落我手里”
客厅内的翁雅忍不住问“他做了什么”
他做了什么,秦月知道。
这个尚未成年的男生,认识了一群“社会上”的朋友,其中一个人看上了他班里的班花,开口叫他帮忙,于是他带着“兄弟们”去了班花家。
那个时候班花的父母没下班,只有她独自在家,而看上她的那个人在表白后自然是被她严词拒绝了。
于是,那人恼羞成怒,和其他人一起侮辱了她,在准备逃走时,刚好碰上班花父母回家。
接下来的事情并不像故事里那么大快人心。
小混混多达六个,而班花的父母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无论人数还是体力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最后,混乱之后,这对父母惨死家中,班花也身受重伤。
而这六个畜牲里,只有一个年满十八。
所以,他们受到的惩罚显而易见地轻。
这事闹得非常大,连在国外都引起了热议,但又有什么办法呢他们是“未成年”啊。
得到这个人的记忆之后,秦月只觉得顾义的做法还算是轻的,就这么让他死掉真是便宜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