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小茱莉娅的弟弟走进家门,将书包往沙发上一丢。
“你是狼人派还是吸血鬼派”茱莉娅问道。
弟弟傲慢地瞥了她一眼。“哪派都不是只有小女生才喜欢黑暗恋人那种电影男子汉才不会看那种腻腻歪歪的东西呢”
“哦那你看什么”茱莉娅叉着腰问。
像世界上绝大多数姐弟一样,他们总是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把彼此的脑子都打出来。
弟弟昂起头“当然是不死人”
班克斯先生继续震惊“那又是什么”他快要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了
弟弟骄傲地说“不死人是一部漫画,和胖达曼一样,讲述超级英雄保护人民、拯救世界的故事”
不死人的主角本是数百年前的一位勇者,他为了保护一座城市,与宿敌“暗黑大法师”展开了生死搏斗,最终壮烈牺牲。
时至现代,某天勇者突然从坟墓里爬了出来。数百年时光已让它化作白骨,成了一只如假包换的不死生物。
他的身体虽然已经化作魔物,但他的心灵仍旧高贵勇敢。他披上密不透风的斗篷和面具隐藏真容,行走在黑夜的街头,制裁罪恶,保护平民。人们不知道他的真名,于是赠他一个绰号不死人。
他击败了邪恶博士、冷面暴君、疯狂女妖等等反派,并逐渐揭开了暗黑大法师的阴谋
茱莉娅轻嗤一声“不死人最近是挺流行的,很受小孩子欢迎。”
她故意强调了“小孩子”三个字。
“不死人明明是老少咸宜的漫画大人也爱看的”弟弟据理力争。
“黑暗恋人也是男女都看你不知道狼人有多少男粉”茱莉娅理直气壮。
两个人同时转向班克斯夫人。
“妈妈,你觉得哪个比较好看”
班克斯夫人优雅地倒着红茶。“我比较喜欢胖达曼。”
“妈”
班克斯先生无助地看着他的孩子们。
都没有人问问他的意见吗他已经被无视了吗这就是和孩子们产生代沟的中年男人的日常吗
“你好,我是超级英雄不死人,黑夜的守护者,犯罪的克星。给我50银币,助我战胜暗黑大法师。”
平原王国首都利尼市街头,一群小孩拦下了风棘的轮椅。
他们个个打扮成小骷髅的模样,在脸上涂满白色颜料,漆黑的衣服上画着骨架,腰间还像模像样地挂着小木剑。
风棘木着脸从口袋中掏出一把糖果,分给小孩们。他们欢呼一声,跑去寻找下一个受害者了。
这是仲夏夜庆典,人类依照习俗穿上奇装异服,小孩子们还可以正大光明地向大人讨要糖果。
幸亏风棘有所准备,否则可能会落下一个小气鬼的名声。
他现在大大小小算个名人了,还是得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