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热的血液溅在我的脸上,我伸手捻了捻,指尖化开一抹刺眼的红。淡淡的血腥味蔓延开来,萦绕在我的鼻尖。
天台的风呼啸着扑在我的脸上,又一发子弹打在了琴酒的肩膀上。
右手无力地垂下,平时有力的双手此时堪堪握住手中沉重的狙击枪。
眨眼的时间,琴酒就中了三发子弹,如果不是穿着防弹衣,恐怕他现在已经被打成一个筛子了。
可即使穿着防弹衣,子弹带来的强烈的冲击力还是让琴酒受了伤。为了卸力,他不得不倒退两步,踩在了天台的边缘。
如果此时再来一发子弹的话,琴酒就会因为外力从天台倒下。
这并不是我想看到的结果。
为了以防万一,我快步靠近琴酒,将他从天台的边缘拽了回来。
果然不出我所料,在我将琴酒拉回来的同时,黑麦又打了两发子弹出来。
无一例外,都打在了琴酒的身上。
对上琴酒恨不得当场刀死我的眼神,我扬起一个灿烂的微笑,语气无辜道“琴酒,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喜欢穿防弹衣。而且我刚才还救了你一命呢”
如果我没有及时拉住琴酒的话,组织内令人闻风丧胆的ier此时恐怕已经坠楼而亡了,这个消息要是传出去,不知道会笑掉多少人的大牙。
首先,我会在表达惋惜的同时,无情地笑琴酒一辈子。
松开刚才死死揪住琴酒衣领的手,我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显而易见,黑麦用的是连发狙。
没有哪一把单发狙可以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连发五枪。
连发狙的射击距离一般为600800米,而我们此时刚好在射程之内。
虽然连发狙的精准度不如单发狙高,但是它更适合用来压制敌人。在大量的压制下,更容易给敌人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比如现在。
黑麦的第一枪并不是打在琴酒的腿上,这也就意味着他一开始的目的就不是为了留下琴酒,而最后的两枪也更像是顺势而为之。
否则以黑麦的水平,他完全可以一枪爆了琴酒的头。
可惜黑麦既没有选择一枪爆了琴酒的头,也没有想要留下琴酒的意思。他的出现,反而更像是为了印证我们内心的想法。
因为在发现发信器的第一时间,组织的成员必然会怀疑上毛利小五郎,而黑麦出现则越发证实了我们最开始的想法毛利小五郎是引诱我们的诱饵。
可是如果真的是fbi做局,此时我们恐怕已经被包围了。
而从中原中也的现场反馈的情况来看,米花町尤其是毛利侦探事务所的附近,并没有什么可疑的人员。
在场的除了黑麦,似乎没有什么值得警惕的存在。从这里倒推,同样也应证了我最开始的想法黑麦是来救场的。
瞄了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柯南,我在他的身侧见到了当初对上的那个短发女人,一头金发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人畜无害却有着冷静的头脑。
现在所有的事情都能够串联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