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用这样的口气评价一个青年人“血气方刚”,听起来会是多么的怪异啊。
但此时,并没有人真的会觉得奇怪,他们那颗被这大宋朝廷搞得沉寂的心、随这句简短的话,逐渐跳跃了起来、越来越急促。
联想到刚刚义端和尚叛变时辛弃疾的作,他难道
“辛弃疾提槊上马,带人马冲向了张安国所在的大营。”
李晓诗的声音笃定干脆,简短的字句中将辛弃疾的作原封不动概括了出来“张安国周围,是五万金兵,而辛弃疾所率领的,只有五十人。”
“辛弃疾带五十人,从正面闯入金军大营,并且生擒了张安国。之,他又带张安国以及许多叛军旧部杀出重围,一路南下,渡过淮河,最终,将这个叛徒交给了南宋朝廷审判张安国被当众处斩。”
她的话音落下,可历朝历代的幕前,已经有无数人被震在了当场。
或许这只是一个抓回叛徒的情,论功劳和战绩既比不过种师道李纲率军解开封之围,也比不过岳飞岳家军北伐月内连破数阵、更是拿下了金人所向无敌的铁浮屠
但,论听来的震撼,大概只有之前西汉时候冠军侯急行军直捣匈奴贤王帐够胜一筹了。
古有霍去病奔袭万封狼居胥,今有辛弃疾五十闯五万生擒敌方官。
这是一种难以言说、用言语和文字难
以概括的豪迈,让人听之不由心生激荡,无法自抑。
放在那种时候,大势所趋,即便辛弃疾什么也不做、或是调头回到宋朝,向朝廷说明情况、又或是自己隐居起来积攒力量等待之的复仇,都不会有人苛责他,毕竟这是无可奈何的情。
这是张安国的错,是时局的错,没人怪他。
但他还是做了。
他将一腔肝胆与豪气,尽灌枪尖,乘月色血色,写就了一笔在历史中艳艳夺目的英雄锋芒。
虽千万人,吾往矣
这不正是万军从中取敌军主将首级最具象的体现吗
这是连写到话本演绎中都会被认是太过夸张虚幻的情,可却实实的出现在了一个年轻鲜活、真实存在的人身上。
他豁出命去,了报耿京的遇之恩,也了履与赵构的约定,有义、有忠。
他虽然血气方刚,但在决定出行前,又是否考虑过若这一去,再不得回呢
想来肯定是想过的。
只不过答案也样明确。
若一去不回
便一去不回。
即便一去不回史书上未必有他这一笔,但无论如何,他都是要去做这些的。
他的本或许不是想要成英雄,但他确实成了英雄。
一个充满侠客豪气、色彩鲜明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