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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说来你们可能不信 我梦到了一个案发现……(5 / 8)

否则,怎么连这个唯一肯定自己、唯一看重自己的神仙,都堕落成了妖怪呢

在重重阻碍下,在重重否定下,在失去了能够依赖的所有希望的现在,他选择了放弃。

祝玉不做城隍了。

当个普普通通的保安,闲时追追星,看看电影,听听歌,在黑夜里守着老地方、老朋友,就很好。

“兰律师说得对,”凤君定定地看着他“无论是神仙,凡人,抑或是妖怪,我们都会有欲望。”

“有些欲望,是永远求而不得的,我们应该及时放弃。”

“可有些欲望,虽然遥远,虽然飘渺,但我们却不应该放弃追逐的脚步,因为那彼岸是闪闪发光的希望。”

“你是想要继续做城隍的吧”

“因为我记得,你生前是一处贫苦地方的县令,为了境内的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忙于公务,死在了任上。百姓自发给你修庙,让你受香火,所以你才能成仙。”

“你当凡人时,为了做些造福百姓的实事,不惜以身殉职。怎么成了神仙后,反倒退缩了”

祝玉愣怔。

是啊

他生前,就是一个三榜同进士出身的小官,熬了许多年资历,才熬成一个偏远州县的县令。

说来也是讽刺,他做凡人时是同进士,升官升得不如两榜进士快。

当了神仙,又是受香火成仙的,也不如人家正经修炼的神仙天花板高。

但无论是当县令时,还是从前当城隍时,他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他要造福一方百姓,要护得一境太平。

可是,现在的凡人,已经不需要他了。

没有城隍,他们似乎过得更好了。

但,终究还是有些地方,需要他的力量。

还是有一些人,需要一个城隍。

比如,一个抓住了违法犯罪的妖怪,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置对方的凡人律师。

她总不能把这妖怪送到地府去。

毕竟,她刚刚才推翻了阎王的一场判决,很可能已经把人给得罪了个彻底。

一时间,祝玉只觉得神清气爽,七窍通明。

他明白了,从始至终,他的欲望就只有一个。

他希望,能有那么一些人,能从自己的所作所为中受益。

为此,他愿赴汤蹈火。

“我明白了。”

祝玉声音低沉却坚定地说“我会重启城隍庙,再次承担起城隍的职责。”

他向兰青青伸出手来“兰律师,以后就请多多指教了。”

兰青青展颜一笑,也握住了他的手。

城隍庙兼具执法权和司法权,以后她如果再遇上利用法术违法犯罪,人间法律不能惩治的妖怪,就有地方送了。

目送着祝玉和朱三娘的背影渐渐远去,凤君的视线落在兰青青手中的剑上。

兰青青顺着他的眼神望去,有些不解地掂了掂剑身“怎么,这剑有什么问题吗”

难道是妖怪的剑,凡人用不得吗

“没什么问题。”

凤君摇头“这真是一柄绝世好剑。”

就是太好了,好到让人疑惑,朱三娘是怎么得到这柄剑的。

“此剑名承影。蛟分承影,雁落忘归,乃春秋时期,卫人孔周所藏三神剑之一。”

“此剑介于有形与无形之间,全赖主人心意所动。即使是羸弱的凡人,只要与此剑心灵合和,也能发挥出劈山填海的伟力。”

介于有形与无形之间

兰青青好奇地打量着剑身。

如果这柄承影剑能归于无形的话,她就可以带着它过安检了。

心念一动,承影剑的颜色渐渐变淡,最终变得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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